法,可前世今生的遭遇,却让她不得不承认,夏昭毅的说法是正确的,有些人,就是有这样的想法。
“妮呀,明儿镇上有大集,一起去逛逛呀?”春玲走过来,伸手摸着花妮头上的银簪子,大声笑道。
花妮想去镇上找几家买海参的主顾,因此便点头笑道:“我也正想去呢,可是早上怕起的晚,嫂子若是不嫌晚,咱们就作个伴。”
春玲却从她头上薅下那根银簪子来,举到跟前仔细端详,道:“比我买的那根强多了,又亮又沉,你在哪儿买的?明儿带我过去瞧瞧,我就想买只这样式的,去赶了几回集,也没碰上好的。”
她把簪子这一薅走,花妮的头发便就散了。
花妮只好将成才递给福字,用手帕子把头发先扎了起来,笑道:“嫂子若是喜欢,就拿去吧,我一向编辫子,不怎么爱用这个。”
春玲倒是不客气,听见这话,当即便把簪子往头上别去,笑道:“那我可不跟你客气了,明儿咱们去赶集,我还你一个喜欢的。”
花妮随口应着,春玲却又看着她拿来扎头发的手帕子,啧啧称赞:“好漂亮的好帕子,你用的东西,怎么都这么好,在哪里买的?还是自己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