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上门女婿的改变(2 / 3)

时这件事的轰动程度。

秦武王过分高估了自己的神力,举鼎不成,反被砸断脊梁骨,当晚气绝而亡。他的猝死让秦国政坛瞬间进入一级紧急状态,引发了芈八子集团与魏冉集团的激烈争夺。

两位秦王子嗣争夺王位,局势十分危急。樗里疾这时候起到了稳定朝纲的作用。他看到手握军权的魏冉倒向了他异父同母的姐姐芈八子和嬴稷集团,便当机立断,一同帮助他们把嬴稷扶上了王位。

在魏冉武力剿灭嬴壮及其支持者时,樗里疾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时魏冉和芈八子志在必得,况且二人还算贤能。樗里疾效忠的是秦国,只要能将秦国带向富强,他不介意谁来做这个王位。

所以嬴稷即位之后,樗里疾继续担任右丞相,又为秦昭襄王效力了7年。

风水界的神一般的存在——被尊为“樗里仙师”。从樗里疾登上历史舞台,历经30年的征战操劳,可谓出将入相。

但也同时拖垮了他的身体。随着楚西势力不断扩张,他自知命不久矣,迟早要把丞相职位让给魏冉。公元前300年,樗里疾与世长辞。

但在他临死前留下了一个著名的预言:“后百岁,是当有天子之宫夹吾墓。”也就是说百年之后,便会有天子的宫殿会分居他的坟墓两侧。

果然在西汉建立之后,修建的长乐宫在东,未央宫居西。有此神一般的预言,足以体现其风水造诣之深,被后世的风水先生奉为神一般的存在。

纵观其一生,樗里疾出身王室,任三朝元老、两朝丞相,号称“智囊第一人”,又是史上第一位右丞相,还被后世的风水先生封为神。他的一生,堪称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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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上门女婿不如狗”,生活中很多人常常都有这种偏见。虽然这句话看似偏激,但却也有其历史由来。本期视频就让我们一起聊聊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在古代被称为“赘婿”,这种婚姻方式被称为“倒插门”,也叫“入赘”,这种婚姻方式在中国源远流长。

原因很简单,就是男方落户到女方家中,帮助女方赡养双亲、生养子女、延续香火,自然也可以继承女方的财产。

这种婚姻习俗也包含了经济因素。尽管不被大多数人接受,也出现了很多悲剧,但它一直都没有间断过。

关于上门女婿,早在2400年前的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战国策·赵策三》中记载,穷苦人家的壮年男子常常因为负担不起赋税、生活困难,出卖或抵押给父母成为赘婿,由主人配给女子。

这种赘婿属于家奴性质。不仅如此,朝中给儿子娶寡妇的后父,也是赘婿,同样身份低下。《史记·滑稽列传》中有这样一句话:“淳于髡为赘婿。”齐国著名学者淳于髡就是赘婿出身。

当时奴隶常常被处以髡刑,即截取头发的刑法。淳于髡因赘婚而被称为赘婿,就像孙膑因为处以膑刑而被称为孙膑一样。《说文解字》中提到:“赘,以物之前从熬,熬者犹放债,复取之也。”

可见“赘”的本意与抵押放贷相同,这说明赘婚包含有经济因素。从赘婚的起源来看,这种婚姻形式也是包含有经济因素的。

因此,赘婚是聘娶婚形成后才确立的一种形式。其中的男方一般称为赘婿,从赘婿的来源亦可看出赘婚中包含的经济因素。这也与现在的情况如出一辙。

赘婿的社会地位,在先秦时期是比较低下的。在社会上,赘婿的地位比较低下,经常被人瞧不起。俗话有云:“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之。”

意思就是家里太穷,只能把自己当成抵押品,成为女方的女婿。既然被称为抵押品,可想而知会有什么地位。

根据魏国的《户律》记载,赘婿作为身份低下的人,不准独立立户,不授予田地和宅基。按此规定,不属于这类身份低下的人便可以立户得到授田的权利。

可知当时的授田制度是根据户籍上所立的户按户授给田地和宅基的。根据这条命令,这类身份低下的人要三代以后才能改变身份。

而且三代以后改变了身份,要做官的还得在关系上写明“赘婿”身份。这就是相当于政治上不清白。

并且《未奔命律》中还记载,对于从军的赘婿,告诉将军不要可怜他们在军队的待遇要比一般人差。

每天只能吃13的饭,并且不能吃肉,在遇到危险任务时优先当炮灰。而秦国也同样把赘婿当作打击对象。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发配罪犯、赘婿、商人到边疆。

把赘婿和罪犯、商人一样作为发配到偏远地带的对象,就是因为赘婿身份卑贱,属于家族性质的雇员。一直到汉朝,赘婿的地位还是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比如在汉武帝时期,为了抵御匈奴,就强行征调一些赘婿,连同罪犯一起到边疆充军,或者去开垦荒地。和罪犯一个级别,可见当时赘婿的地位有多低。

赘婿地位的改变发生在唐宋年间。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