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缕光茫从窗中灌入,洒满整个小屋,
躺着的人心想
窗户,如果用半透明的猪膀胱堵住的破洞也能算是窗户的话。
这个由破木板和蘸过沥青的毛毡所搭成的窝棚,就是流浪汉的栖身之所,
虽说不太结实,却也能遮风挡雨,好过餐风露宿。
感受和曦的阳光掠过皮肤,把温暖灌入到每一个毛孔,流浪汉翻了个身;
阳光是公平的,它均匀地照在每个人的头顶,无论贫贱与否,
赞美太阳。
这是贫民街区的,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清晨。
天气已经很冷了,蚊子都冻死了,苍蝇却出奇的耐寒,
绿豆蝇嗡嗡叫着落在垃圾堆里,在臭鱼烂虾和腐肉之上大快朵颐,下水道中阻塞的人类尸体也散发出相似的味道,
换作别人早就该呕吐出来,住在这里的人们却已经习以为常。
随着听觉也被唤醒,小巷里传来了警铃声和救护马车上伤者的哀嚎。
一只大蟑螂爬到鼻梁上,痒痒的,一巴掌拍死,随即拂去尸体,
该死的虫子,也来欺负我。
流浪汉已经完全清醒了,
真想躺在这里睡个懒觉,可惜不争气的肚子又在咕咕叫唤,督促我去找个能够果腹的营生。
摇摇晃晃爬起身,推开破木板制成的门,来到令人厌恶的圣法拉勒斯贫民窟街巷。
他一低头,就看到一具斑点狗的尸体,
马车轮子碾得这小东西骨断筋折,肚皮开花,路人来去匆匆,默默绕开,没人肯多看一眼。
如今时局混乱,人命如草芥,谁会去关心一条流浪狗的命运呢
流浪汉是个热心人,走出几步又停下来,然后又走了回去,
他把斑点狗的尸体抱起来,挪到路边的土坑里埋葬,最后用破木条插在上面。
我这是在做什么真是糊涂透顶自己饿着肚子,却还在浪费体力,去做这些对自己没好处的事情。
在拐角的暗巷里,一名身着制服的治安官正在拉警戒线,暗巷的泥水坑边躺着个女孩,她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破旧的衣衫几乎被撕碎了,裙摆掀了起来,大腿上有抓挠的痕迹,
看到这里,行凶者的作案目的已然是昭然若揭,一定不会是劫财,因为贫民窟的女孩儿没钱,验尸官正蹲在尸体旁边提取样本。
流浪汉凑过去,挤进了看热闹的人堆
“又有人被杀了”
“滚开,懒鬼这不是你该管的,”治安官朝他呵斥。
“老子乐意看,你凭什么让我走”
“哎呦嘿你还不服气是吗如果不走的话,就把你当嫌疑犯给逮起来交完差,哥儿几个就可以收队休息了”
流浪汉低声咒骂一句,理智地走开了,
因为他知道治安官没开玩笑,毕竟贫民窟里命如草芥,穿制服的都懒得为死者白费力气,随便逮个当地的混混审问一番,打一顿关起来就算结案了。
当他从看热闹的人群中往外挤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脚丫子,
“抱歉。”
“你妈眼瞎了”
对方一拳将他击倒在地,还啐了口唾沫,
“对不起是我没长眼”
“滚蛋别让爷再看到你”
流浪汉不敢反击,他知道对方是个无恶不作的犯罪团伙,没准暗巷里的女孩儿就是他们杀的。
无辜的死者躺在阴沟边上泊泊流血,凶狠残酷的罪犯嘴里叼着烟在看乐子,这就是如今的世道,令人看不到半点儿希望。
他害怕对方跟上来,流浪汉把手伸进衣服里,摸了下怀里揣着的刀子,
那是用生锈的铁片磨利,再裹上破布条做出来的简易匕首,寸铁为凶,虽然不好看,但能轻易将人开膛破肚。
只有这样,才能令他感受到一丝安全感。
出了贫民窟,来到集市,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摊位,围观的多过购物的,
热卖的商品包括马齿觅野菜和老鼠肉,这里的大多数人都靠着政府救济度日,饿得受不了才掏出几枚铜板买东西果腹。
再往前走两个街区,就到了上城区和下城区的交界地带,横亘在中间的是一条汹涌宽阔的河流。
河对岸是干净整洁的街道,豪华的别墅区,绅士拄着文明棍,戴着礼帽,贵妇牵着狗,手里拿着鳄鱼皮包。
仅仅一河之隔,就是另一番景象。
乌鸦“哇哇”的叫声引起了流浪汉的注意,
他是个迷信的人,于是捡起一颗石头子扔出去,将乌鸦赶走;
“该死的乌鸦,我今天还要找工作呢真是出师不利晦气”
刚才乌鸦落脚的煤气灯杆子上贴着一张大幅海报,
中间是英格拉姆国王的肖像,下面印着一行鎏彩大字
“让索兰王国再次伟大
索兰人万众一心,和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