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黄昏。
烈日,风沙,黄土,这三样在西域边陲最为强凶霸道的东西,已随着即将落下的太阳消减了大半的威力。
空气中尚有阳光的余温,正是一天中最舒服,也最热闹的时候。
走在街上,能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小贩叫卖的吆喝声,打把势的呼喝声,看客的欢呼声,甚至是街长里短的闲谈声,东家的油瓶子倒了,西家的母老虎怒甩了自家男人一巴掌
只要你想听,这里简直没有你听不到的。
大多数的人看起来也都很愉快,他们经过了一天的劳作,荷包里多多少少都有些攒下来的钱,供他们享受一些生活的乐趣。
绝没有人会认为他们配不上,或是不值得。
因为这本就是生活的意义,只有没体会过工作辛劳的人,才无法真正领受生活的闲趣。
而那些人是永远也不会愉快的。
陆小凤骑在马上,他看起来并不愉快。
但并不是因为他懒惰,正相反,这些日子里他几乎是昼夜不停地赶着路,几乎已忘记了酒是什么滋味,睡觉,更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无论是谁,在经历过他经历的艰苦路途后,都不会感到愉快。
他的人已疲惫,红色披风上积了一层抖不干净的黄沙,无论喝多少水,喉咙里都仿佛有种挥之不去的干涩感。
但今天至少是一个没有风的晴天。
街边有一个小小的酒铺,门口支着烙面饼的铁炉,老板正佝偻着身形,用帚子拂去大饼上的黄土。
街角一个面有菜色的孩子远远地巴望着,不住舔着干裂的嘴唇,却始终不敢上前。
陆小凤忽然直起腰,眼睛里也仿佛发出了光。
只因他已闻到了酒气,那味道又辣又冲,几乎有些呛鼻子,但在这种地方,已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他低下头,抚摸着漆黑的马鬃,叹息道“老酒啊老酒,这些日子苦了你了,你是不是也想喝上几两”
老酒喷着鼻子,果然停了下来。
陆小凤走进小酒铺,点了一张比脸还要大的烙饼,又要了一壶喝起来比醋还要酸的酒,在桌下用力舒展着酸痛的双腿。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把酒分给黑马一碗。
敞开的酒铺大门外,夕阳正浓,仿佛一颗血红的眼珠子,正冷冰冰地瞧着这片荒凉之地。
陆小凤很想喝醉,他此刻也的确十分需要痛醉一场,却又偏偏不能醉。
因为这里距离昆仑山黑风境,已只有不到三天的路程。
黑风境正是黑风七十二堂的总舵所在,这山脚下的小小的边陲村镇,也一定不像看起来那样平静、无害。
陆小凤慢慢地喝着酒,将又干又硬的烙饼撕成小块,就着酒一点一点送进肚子。
喝下去的酒很快在胃里挥发出热意,又顺着胸腹向上腾起。
就像越是糟糕的人脾气往往越大一样,越是劣质的酒,酒劲也往往来得更快。
陆小凤吁了口气,忽然想,花满楼不知此刻有没有酒喝
有没有觉得这里太冷
大西北的气候不比江南,哪怕尚未入秋,太阳的余热一散,冷意也足以把人的鼻子冻掉。
花满楼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
陆小凤用力咽下最后几口烙饼,他决定暂时不去想花满楼,至少有酒喝的时候不去想他。
但有时候,你越不去想一个人,那个人却偏偏越要跑到你脑子里去。
陆小凤将锡酒壶“砰”的一声摔在桌上,拍着桌子大喊道“拿酒来再拿酒来”
他知道自己不该喝醉。
但不该做的事情,他这辈子已不知做过多少,再做一次又有何妨
酒上的很快,老板也没有一丝怨言,因为这位红披风的大爷一进门就丢给他一大锭银子,那分量已足够将整座酒铺都买下来。这种事情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至少这小酒铺开张的十几年里,还从未遇到过。
三壶酒之后,红披风的大爷又发话了“你,坐下来陪我喝”
老板立刻陪笑道“这怎么好意思,客官可折煞小人了。”
话音未落,他的领子忽然被揪住,人也莫名其妙被按在了椅子上,红披风的大爷用那双越喝越亮的眼睛瞪着他,一字字道“你,坐下来陪我喝”
老板马上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他活了这么久,已经变得很识趣,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喝酒。
但他端着酒碗的手还是不住地发着抖,将一碗酒泼出了一小半。
陆小凤将自己面前那碗酒一口喝干,以箸击碗,高声唱道“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唱完又瞪着那老板,道“你也唱”
老板讪笑“小人不会唱歌。”
陆小凤怒道“喝了酒怎能不唱歌快唱”
老板苦着脸,咿咿呀呀地唱了几句,任谁也听不出他唱的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