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不利的方向(2 / 2)

问罪者 苍狼残歌 3842 字 10个月前

且在外侧把手上提取到了大拇指指纹,并且最重要的是,在把手的内外交接的部分,还能够提取到他这三枚手指第二关节和第三关节的纹路,这一点在案发现场是没有提取到的。

因为张山的车最近只有慕云坐在了副驾驶,在副驾驶一侧的车门上,安城刑警支队也提取到了慕云的指纹,因为副驾驶门在右侧,所以说当你正对着副驾驶门的时候,用右手开门是最方便的。但因为慕云是女性,手指要比男性更加纤细的缘故,在张山的大众suv的门把手内侧,足足提取到了慕云右手的四枚指纹,分别是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同样,在副驾驶的门把手外侧的尾端,他们还提取到了慕云的大拇指指纹,在内外侧的连接处还清晰的提取到了他四根手指的第二、三关节处的指纹,他们当即做了现

场的模拟还原。

最后确定,这几枚指纹是凶手为了混淆视听故意留在现场的,张山和慕云二人在本案当中的确是被人陷害了。

为什么陆羽这么快就帮助张、慕二人洗脱嫌疑,难道他就不担心督察会认为他徇私渎职吗

原因很简单。

为了给张山慕云洗脱嫌疑,他们当场找来一辆门把手结构和死者秦波所使用的宝马x5轿车类似的汽车,这车在他们支队到处可见,因为他们的警用桑塔纳轿车的门把手就是这样的。他现场让张山演示了自己平时开门的动作,并且亲自模拟了一遍在案发现场留下指纹时需要做到的开门的动作。

他先是把三根手指给塞进门把手里,还要保证三根手指的第二关节不能触碰到门把手,然后手这么笔直的往外一拽,这开门的动作怎么看怎么觉得古怪,并且还得使用右手。

如果说凶手要行凶,要进入驾驶位置,动作一定要快,要趁着死者坐在驾驶室上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迅速下手,很显然,案发现场发现的指纹有着很大的问题。在模拟了现场之后,陆羽认为在现场留下这样的

指纹十分行不通,问题只要出现在驾驶员一侧上的指纹,因为指纹留下的是右手的。张山用右手开门,当门打开之后会有一定的弧度,在拉开门之后,他要么就选择换一只手从打开的车门上侧把车门开合的弧度变的更大,这样势必就会在车门的上面留下左手的指纹,可案发车辆上却没有发现这样的指纹。

要么,他只能选择使用右手强行开门,首先他要把右手三根手指笔直的塞进去,然后保证不能弯曲,在手腕保持难受的弧度的同时,强行把门拽开,这样的话势必会在们外侧留下他的胳膊肘和车门之间摩擦的痕迹,可在车门上这样的痕迹仍然没有

陆羽毕竟也是廉狄的得意门生,此时此刻的他还有一个重大的发现,在副驾驶一侧的三枚指纹是“反着”的。

此话怎讲呢像我们正常开车门,一定会手心朝下,从车尾往车头的方向依次数的顺序一定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

可在副驾驶一侧看到的指纹顺序却以此是无名指、中指和食指,这证明开门时是指尖和手心冲上开的,这样很不符合慕云的身高和平时的开门习惯,所以他已经确定,案发现场门把手上出现的指纹是伪造的

其中,陆羽还考虑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在案发现场的车里,他们的办案人员并没有找到张、慕两个人的指纹。

假设说凶手真的是他们两个,那么他们两个人作案的时候必定是戴了手套的和脚套的,目的就是害怕车内留下自己的指纹。可是为什么作案时候知道戴手套,反而开门的时候不戴手套呢这未免太匪夷所思了吧况且,就算是开门的时候没带手套,那么他开门之后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杀人,反而是先把手套带上,这样显然不合情理,因为秦波不是傻子,他不会给他们两个人戴手套的机会的。

所以综上所述,陆羽才算彻底的帮助二人洗脱嫌疑,但因为事关重大, 他一个人是说了不算的,所以便用办公室的电话直接打到了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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