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银绒便这样在秀春楼住下了。
他虽然出身穷酸,但在太微境的蘅皋居生活过,也随着城阳牧秋和陈向晚体验过大客栈,自认也是只见过世面的狐,但还是在秀春楼住得乐不思蜀青茗郎简直把他当祖宗供起来了。
还给银绒起了个花名,叫做红袖。
自此红袖公子的衣食住行全由专人照顾,饮食起居都要最好的,出门脚不落地、在家手不沾水,靠在美人榻上就有两个丫鬟打扇捶腿,出了房门就有人扛着华盖遮阳,生怕晒黑了这位“准摇钱树”。
除此之外,青茗郎也履行了为其造势的诺言。
都说术业有专攻,半辈子青春都奉献给烟花柳巷的男老鸨,业务能力超群绝伦,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鹿吴城都传开了有一位娇养在深闺的狐族少年,乃是个绝美的清倌人,不日就要举办梳拢之礼,招平生第一位入幕之宾。
一般红极一时的清倌人都是先卖艺。
或是陪客人们吟诗作对,或是弹琴作画,总之需得正儿八经地经营一阵子,赚足了眼球和恩客们的灵石,才会在某一日举办盛大的梳拢之礼,自此正式入了红尘。
而这位红袖公子,竟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就准备接客。
鹿吴城的秦楼楚馆不止秀春楼一家,其他小倌馆早就眼馋他们的生意,听说秀春楼刚走了头牌,便捧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清倌人,都纷纷恶意揣测这位红袖公子才、艺、色应该都不怎么样,所以才被赶鸭子上架,秀春楼楼中无大将了
青茗郎也不急,等流言散布够了,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才安排了红袖公子第一次出街。
那一日,秀春楼的绣花软轿,大张旗鼓地抬到鹿吴城最热闹的坊市上,慢悠悠地穿过整条街,等轿子后头缀满了想跃跃欲试一看究竟的人,里边的红袖公子才用一双素手,掀开轿帘子。
动作很慢,叫人得以看清他手指到小臂的细节,嫩如剥了壳的鸡蛋,白如上等的羊脂暖玉,指甲修剪得整齐,不显女气,可每根手指都柔软纤长,红色袍袖慢慢退到手肘上,露出半截白生生的小臂,但很快就被幂篱上的黑纱遮住。
银绒被小厮扶下轿子的时候,大红丝绸的袖子滑落,盖住双手,整个人都被衣物布料严严实实地包裹住,那一刻,半条街都发出了失望的嘘声,还有人不满地嚷嚷,但秀春楼经营百余年不倒,是颇有手段的地头蛇,几个随行的大妖护卫,当即站出来凶巴巴地维持秩序。
就,还挺有排场的。
银绒被小厮扶进了绸缎庄,便再也装不下去,一手扯幂篱,一手扯衣领,脚步飞快,嚷嚷“热死了,有冰鉴吗”
“我的小祖宗,你小点声当心外头的人听到,”青茗郎一边跟着银绒,一边吩咐,“还不去拿冰鉴红袖公子怕热不知道吗”
银绒舒舒服服地靠在雕花红木榻上,吃着冰鉴里镇的西瓜,舒爽地吐出一口气,“好畅快,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穿那么厚的衣服啊。”
青茗郎笑得见牙不见眼“好东西自然要一点点地放,一下子都给出去,便不值钱了红袖,你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了吗一个个都看直了你的初夜,肯定能拍出空前绝后的大价钱”
银绒眼睛都被幂篱蒙着,什么也没看见,不过听了这话也欢喜“真的能赚很多吗那那些苦工没有白费”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亮相怎么掀帘子、怎么下车,先迈哪只脚,哪个动作停留多久,他都被青茗郎拉着排演了几十遍,就怕出一点差池。
青茗郎心知肚明初次亮相的成功有九成都要归功于银绒本身,却也脸不红心不跳地居功“不错,以后你都听我的,保准你红到一千岁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银绒“还有美人”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地,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些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见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多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身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看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多,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见了他一只纤纤酥手,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后来还有人瞥见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