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主妇(27)修(1 / 3)

沈慕之洗完碗后,又黏着岑书白了,“福宝这次打算写什么故事”

“打算写一个反差萌的故事。”岑书白脸上露出姨母笑,“外表娇滴滴,声音软绵绵的女主,实际上是个力大无穷,遇事先讲道理,如果讲不通就用拳头说话的霸王花,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那这次的男主是什么类型”沈慕之语气有点怨念,“可别像上次那样,男女主像两条平行线,短暂甜蜜一段时间后,就永远分开了。”

“这次是he,绝对不虐。”岑书白很久没和人讨论文了,难得有机会,沈慕之也挺感兴趣的样子,于是岑书白便兴致勃勃地和他说起人物设定,“我这次想写一个架空朝代,那个朝代的人注重仪容和门第。”

“男主是世家子”

“对。”岑书白打了个响指,“而且是一个出身很高的世家子,加上他长相昳丽,很符合国家主流,所以特别受追捧。”

沈慕之问“那这次福宝打算写什么样的女主”

“现代社会的高中女生。”岑书白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微笑,“两种不同文化,思想的碰撞,想想就觉得有趣。而且女主还是现代修真者,只要操作得当,女主就能顺利在那个封建朝代打脸。”

“只有拳头硬,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女主虽然表面娇软,内心可一点都不软。”

“听起来很有趣。”沈慕之趁机在岑书白脸上落下一口勿,“我都迫不及待想看文了。”

和沈慕之聊了一会后,岑书白就把码好的正文放入了存稿箱,然后起了新坑文名娇软的她拳头超硬。

等公主逆袭记完结后,就无缝开这本新文。

读者们不像直播间的观众,直观感受过岑书白一言难尽的起名水平。所以当看到福宝专栏里这本新坑的名字时,大部分读者抖落了身上的鸡皮疙瘩,咬着牙才点进新坑。

这个文名,还真的是清新脱俗不做作。

福大大不会是被盗号了吧

抱着这种怀疑的读者,一看文案,就放下了心。

虽然文名挺诡异,但文案还是福大大的风格,稳了。

明茹云是个腮边总是挂着两颗小梨涡,和棉花糖一样娇软甜美的少女。

直到某一天,她碰见了一位穿着宽袍大袖的少年。

那少年惹她不高兴了,明茹云脸不红,心不跳地把一米多高的大石头搬过头顶,软软地对那个男孩子说:“我是个好脾气的人,你如果不道歉,我就把你脑袋砸开花。”

甜美可爱力大无穷现代修真女主x貌美如花讲究衣着精致古代世家子男主。

这个配对,还真是有反差萌。

前面提过,岑书白有许多是这个位面还没人写的题材。所以哪怕还不清楚时空不同的两个人怎么恋爱,但还是有读者出于好奇心,点了收藏。

等娇软的她拳头超硬开始更新时,读者看了前三章,又掉进岑书白挖的坑里。

不同于公主逆袭记里翻云覆雨,说一不二的大女主,新文女主是个可爱娇俏的小姑娘。

喜欢夸别人,笑起来甜滋滋的小姑娘,有谁会不喜欢呢

特别是这么娇滴滴的小姑娘,居然还拥有一身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想想都觉得有趣。

而男主设定,几乎是反着女主来的。貌美如花,注重仪容,敏感又少女心十足,常常被女主不解风情气到。

加上穿越时空的恋情,对那些从没接触过穿越题材读者,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

一时之间,娇软的她拳头超硬收藏开始节节高升。

而暗地里腹诽岑书白只是运气好,写了新题材才爆红,没准下一本就江郎才尽的红眼病们,虽然还有不甘,但都闭上了嘴。

写了一个新题材爆红可以说是幸运,但第二本还是别人没写过的题材,那不止是运气了,人家是真有才。

红眼病虽然还是嫉妒岑书白,但他们自己也写文,知道这穿越题材肯定会和重生题材一样火起来。有嗅觉敏锐的人,已经捡起笔,跟在岑书白后边写穿越题材了。

而岑书白码完三万存稿后,就实现上次对沈慕之的承诺一起去旅游。

沈慕之知道这消息后,开心得立刻戴上猫耳朵头饰,勾着岑书白又胡闹了一晚上。

第二天起来,岑书白还想再躺一会呢,沈慕之就在她耳边说:“福宝我们去邯市吧那里的温泉很出名。”

温泉

岑书白睁开一只眼,果然沈慕之眼里的雀跃藏都藏不住,醉翁之意不要太明显。

“怎么想泡温泉”岑书白揉了把沈慕之腰,勾着唇,“不怕伤了你的腰吗”

沈慕之咬上岑书白的嘴唇,含糊不清道:“明明福宝不爱锻炼,怎么体力比我还好。”

其实沈慕之体力已经很不错了,但岑书白有金手指。所以她占上风的几率要大得多。

想到昨晚又把沈慕之欺负哭,岑书白就笑得很满意,“大概是因为慕之你最近没有锻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