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第七十三章(2 / 3)

那一个月,你每天都要睡到十二点的。你这么吃累,要是还按照咱们说好的分,那我也太不是东西了。”

“玉燕,你比我也没少卖力气,八月的海市这么热,你一个姑娘家骑着三轮车大街小巷的跑,给人陪着笑,求人收下咱们的货,才几天你就瘦了一大圈,你流的汗比我多得多,这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你八我二,咱们说好了的。”

张莱说完夹了一筷子羊肉,“玉燕,你也吃,今天的火锅子格外有滋味。”

姜玉燕也夹了一筷子羊肉,“张哥,瘦了好,你不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减肥吗,这钱怎么分,就按咱们说的,五五分。”

张莱说什么也不同意,两个人争执了一番,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顿饭吃完,两个人才商量出了结果,三七粉,姜玉燕七,张莱三。

再多一点,张莱也不愿意了。

两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张莱把整个后背抵在椅子上,叹了口气,“玉燕,你知道咱们初次见面的那天,我准备干什么吗”

这个倒是问住姜玉燕了,“张哥,你打算干什么啊”

“我那天打算退学去流浪,行李都收拾好了。”

“啊,你打算退学,张哥,为什么啊”

姜玉燕很不解,这个时代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被人羡慕,张莱怎么会想到退学呢,要知道,这时候可跟前世不一样,退学的人可没有那么多。

张莱没说话,而是低头点了一支烟,烟雾袅袅升起,他的面容藏在后面,竟有些模糊不清。

“我爸跟我妈工作忙,我还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把我放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等我七岁的时候才把我接回去。七岁八岁万人嫌,我又是个爱闹腾的性子,从小

就不养在身边的孩子也没有感情,他们对待我的方式就是暴力和无视,反倒是对我的妹妹宠爱有加,看着妹妹穿着好看的裙子,我也想穿新衣服,就落下了这么一个毛病,喜欢穿女装。”

“小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住自己,到了初中就管不了自己了,我拿自己攒下的早饭钱买了一条裙子偷着穿被我妹妹发现了,她告诉了我爸妈,接着附近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我是一个喜欢穿裙子的神经病。”

“学校的老师同学,附近的街坊邻居,家里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神经病了,我就破罐子破摔,承认了自己喜欢穿女装。考上大学以后,我爸跟我说,要是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认我,要是不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也倔,跪下给他们磕了三个头,拿着行李就离开了家。”

“谢天谢地我奶奶留给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我把那些东西给卖了,算是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省着用,也够我花了。”

姜玉燕没说话,静静倾听,她知道,张莱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众。

“到了大学,我不再压抑着自己,大大方方的穿起了女装。周围的同学都躲着我走,背后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张神经,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搭理我,我在你们大的一个大学里,就是一个异类。刚开始我以为我能读完大学,可到了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做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流浪呢。”

“那场比赛是我们小组的一个比赛,我当时都决定了,比赛完了我就悄悄地走,可没想到,你竟然说我的衣服漂亮,还问我冷不冷,当时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

他看了姜玉燕一眼,笑了笑“我在想,这个人不会也是个神经病吧,她难道就不觉得男人穿女装不正常吗。”

姜玉燕“穿什么衣服是人的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接着我就想,就是个神经病我也认了,”张莱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他扔在地上用脚碾碎,“毕竟她是第一个说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好看的人,她还说我设计的衣服好看,就是她是个神经病,她也是个好人。”

“你给我的衣服投了票,还说要跟我一起合伙做买卖,当时我就想通了,我喜欢设计衣服,我干嘛要因为别人的眼光放弃这一切呢。就像你说的,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设计师,我以后要正大光明的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让那些人只能羡慕惊叹。”

张莱说完这一切,端起桌子上的一杯饮料“玉燕,咱们今天没有酒,我就以饮料代酒,敬你。”

“玉燕,谢谢你。”

张莱虽然爱穿女装,但他的性格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突然这么煽情,姜玉燕还有些不适应。

“张哥,我没做什么,你谢我干嘛。”

“谢你干嘛,玉燕,你不知道,你你当时说我穿那件衣服好看,说我的衣服好看,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我当时都要被污泥给淹没了,是你伸出手来把我给拉出来的。以前我看书上有这么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我当时非常不理解,现在我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能理解你的人,真的很不容易。”

“姜玉燕,我张莱就跟你混了,你一定要把服装公司给开起来,我给你做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