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莱曼就带着谈判小队跑到了兰登书屋旁边的一栋商务大厦。
而代理斯蒂芬金版权的文化公司负责人也热情的欢迎莱曼一行人。
想买改编权,先得经斯蒂芬金本人的同意,但同意了,还是要回到商业谈判上来。
欣赏归欣赏,生意归生意嘛。
斯蒂芬金可不是什么迂腐的人。
不过,能经得他同意,价钱会适当的优惠罢了。
也就是说,谈判的上限就人为的拉低了,但想不付出点什么就得到,还是异想天开。
莱曼也没想过能以极低的价格入手斯蒂芬金这种畅销恐怖大师的作品。
而由于斯蒂芬金提前打过招呼,莱曼又很有诚意合作,虽然你来我往的还价并不可少,但还是控制在一个程度之内,没谁狮子大开口,当人傻吊去坑就是了。
两方各自试探着底线
“800万美金。”
“550万”
“这不可能,斯蒂芬的的电影版权转让费基本都在这个数,我已经很有诚意了。”对面的一个中年男人大声说道。
其实他说的也是事实,自从昨晚斯蒂芬先生通知过此事之后,他也抱着达成合作的态度。
毕竟畅销作家的改编权,业内的平均市场基本是在千万美金左右,要不是迷雾篇幅不长,提价1000多万也是可以的。
不过嘛,他说的好像800万很划算。
但谈判总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作为一家电影公司的董事长,莱曼当然要尽力压低电影的风险,适当控制拍摄成本。
能多压价,就尽量压到最低。
莱曼没说话,他旁边的谈判成员皱眉反驳道“贵公司已经卖出去迷雾的电视版权,只一个电影版权似乎不能按市价要求。如果所以的影视版权都由我们负责,我们当然也愿意掏出800万美金。你们说呢”
中年男人面色不变“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再过年,我们也可以把这一块补齐。”
嗯,一般签署改编影视的版权手续时限,最多是20年,20年之后,相关版权也会回归斯蒂芬金。
谈判小组继续议价,“600万美金”
“750万。”
“还是太贵了,只是改编一部电影而已。650万”
中年男人有些犹豫起来。
好不容易有生意上门,他如果促成合作,作为被斯蒂芬金委托的高级代理人,能从这一笔交易里抽取百分之8的收益,他自然是想价格能高些。
但斯蒂芬金也已经发话,认同转让改编权,自己也不可能乱来。
最后,他还是小小坚持了一下,各自退后半步,“700万美金。绝不能再少了。”
“成交。”
莱曼的心理价位就是800万美金左右,能压价一百万,已经是可以了。
对面的中年男人闻言,心下松了口气。
交易达成,他也能赚上一笔。
他伸出手道“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随后,一切的意向都达成一致。
后面的琐事自然有下面的人去帮莱曼跑手续。
在美国,事关版权的问题,都要去版权局重新认定变更之后的相关备案。
也就是说,认定变更之后,很难后悔,因为已经具备法律保护。
除非签署协议的期限一过,不然斯蒂芬金不能再卖出去一次。
三天之后,迷雾的改编版权正式归属萤火虫影业
莱曼将车子停在公司的地下停车场,带着托马斯下车上楼。
偶尔遇上一两个公司的员工,都会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他对公司的员工待遇还是不错的,工资是业内的平均水平以上,工作也不是很繁忙,每月还有假期休息。
还是挺不错的。
上了楼,便看到了等在办公室的尼古拉斯凯奇。
他接到莱曼的男主邀请,便立刻结束假日旅游,赶回了洛杉矶。
作为这两年很有票房保证的一线影星,他还是比较喜欢跟莱曼合作。
不仅因为他跟莱曼相处的来,而且在他低谷之时莱曼拉了他一把,虽然他的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一直抱着感激的念头。
而且以他现在的地位、咖位,赚钱什么的已经不是那么需求了。
毕竟只要有知名度,就等于影视圈的资源自动集中,供他选择,这个道理他很早的就明白。
所以说得实在一点,降低片酬也要参演莱曼的作品,也是因为他认可莱曼能让他更有知名度,作品的口碑也会更好。
能混这个圈子的,当然不会有老实人,但对莱曼很有好感也确实是事实。
怎么说,他俩都合作过两部作品了,也没有演员不希望自己能演更好的作品
“一个月不见,你怎么好像长胖了许多”
办公室里,莱曼一看到凯奇,就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