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后面,斯蒂芬金是越看俩人越舒服。
大作家也是人,也是俗人。
他甚至40多岁正当红的时候还在某本杂志的专栏里写道,自己想成为马克吐温式的作家,而不是所谓的恐怖作家。
他积极的拥抱影视圈子,一开始是因为多赚钱,后来是因为享受,享受自己的改编成影视剧时受到观众们的赞誉。
他也见过不少导演,票房卖座的、傲气的、有文气的
但都不像莱曼这般。
怎么说呢。
言语恭敬、姿态得体,对自己很是尊重。
他其实看不惯的是一些导演明明是来求电影改编权的,却偏偏仿佛是给他面子一样,或者就是见面拿钱砸。
他不缺财富了,他也不喜奢侈。
比起财富,他更想追求名声。这也是许多老辈人思想一致的地方。
钱赚够了,就想追寻“留名”。
恰巧,莱曼也是猜到了这些。
一番合适的应对,斯蒂芬金态度太好,心下对莱曼想拿到迷雾的电影改编版权已赞同了一大半。
他带着笑,往上抬抬眼镜,对莱曼点头道“我会跟他们打招呼的,你是想这两天就定下来吗”
莱曼的语气里带着点兴奋,“多谢先生,我会好好拍摄迷雾的。”
斯蒂芬金对莱曼越看越是顺眼,眼睛笑眯起来,“有什么疑问的,也可以找我聊聊。这是我的私人电话号码。”
他从小桌一侧的抽屉里拿出一张名片,上面很简洁,只有一串数字,其他什么都没有。
莱曼恭敬的接过,道谢两声。
此时,塔比莎又走了过来。
莱曼见状也是很有眼力见的主动告退道“我与先生一见投缘,本想多聊几句,但时间却也不早,叨唠不便,日后若得空闲,再来当面请教。”
陀螺这时候已经从迷弟状态清醒,看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基本谈妥的电影改编权,已经明白莱曼拿到了想要的东西。
虽然他没有莱曼那般说瞎话的本事,但礼貌却是不缺。
当下便跟着客套一番,从别墅里退出。
他一出来就有些感概的说道“什么时候我也能改编斯蒂芬先生的作品啊。”
“你想,就可以过来谈。”
“但我不知道拍什么,一点头绪都没有。”陀螺有些失落。
拍完地狱男爵后,他又进入了空窗期,空闲的时候也在思考新作该往哪个方向发展。
“哈哈,那你还是先搞定行尸走肉吧,剩下的慢慢想。”
“电视剧有什么难的,你们剧本都写出来了。”陀螺不屑道。
他跟一般的电影导演一样,不太看得起电视剧的创作。
好吧,莱曼也看不上。
要不是能赚钱,他肯定不会有拍剧的想法。
“你有信心就好,别忘了,电视剧的投资也有你工作室的一份。”
行尸走肉的初期投资1000万,第一季的总投资大概不会超过6000万,其中陀螺本人加他的工作室一共占了预算1200万,康斯坦丁影业等投资方占了1800万左右,剩下的则是萤火虫影业出资。
不过,分配比例并不完全按照投资比例来。
主要还是萤火虫影业和拿到播放权的电视台共同分配大部分的收益,剩下的投资方和主创团队能吃吃肉,小演员和幕后的一些拍摄团队喝喝汤。
再加上剧集的本身就很有影响力,也不缺宣传热点,莱曼对演员阵容的要求就两点
一,形象合适。
二,片酬便宜。
总结一下就是,有实力但薪酬不能高,降低拍摄成本。
选角的工作莱曼已经通过各家经济公司散布了出去,第一道门槛就是这些经纪公司内部挑选,然后才是基于各种条件,确定角色的匹配度。
最后,才是莱曼、陀螺带着乔纳森、瑞恩等人决出最后一轮,多注意演员的薪资需求,不超出拍摄的演员预算就行。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聊着接下来的剧组筹备工作。
莱曼这边在取得斯蒂芬金的首肯后,只需要在跟他创建的文化公司正式签约,走个程序就行;陀螺这边,剧组的拍摄团队一些是他工作室的人,一些是从萤火虫影业的制作部挑选的,布景和道具的筹备工作已经开始,就等演员就位。
开车回家,先把陀螺送回他的工作室他工作室租在萤火虫影业隔了一处街道的商务大厦7层。
其他几位合作导演也是类似的,平时并不待在萤火虫影业大楼办公。
至于工作室的行政支出以及人员薪资也都是各自负责。
这么说吧,如果有合作项目,莱曼出大头,承担一部分制作业务,还要帮忙找渠道发行以及推入市场盈利;这些工作室则出人出资,协助拍摄,按照签署的合约拿到项目收益。
有种类似福克斯探照灯、焦点影业等六大的子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