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3)

他想起来了,酒楼门口看到的那张侧脸,是林晋鹏!

顾兰时顿觉心口阵阵发窒,没见到时还好,一见到,便又想起那些糟心至极的事,恶心、厌恶,他眉头拧紧。

府城离得这样远,城又大,不过随意找家酒楼吃喝,偏偏就碰上姓林的。

他满肚子怨气,那一天林晋鹏和于青青鬼混苟且的腌臜勾当,根本无法忘掉,简直恨得牙根痒痒,若林晋鹏在跟前,几乎都有咬死对方的心。

也亏将林家人撵走了,这几年再没见过对方,不然在村里天天儿抬头不见低头见,怨恨和怒气哪能不被勾出来。

畜生!

王八羔子!

偷人狗贼!

活该天打雷劈!

顾兰时恨恨在心里咒骂,因裴厌在前面,还不能出声,自己一个人在后头生闷气,同时又庆幸,幸好裴厌没认出林晋鹏。

不然,不然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和裴厌说了,毕竟他之前和林晋鹏议过亲。

也幸好,最后自己是和裴厌成的亲。

顾兰时愣愣看着裴厌后背,那些梦这几年他差点忘掉,今天忽又想起来。

都说梦里的事不准,梦是反的,可他不一样,一个梦应验了,而另一个梦,那个他死后,裴厌挖坑埋了他的梦。

这会儿想想,还是有些后怕,若当真和林晋鹏的亲事没有黄,那第二个梦,岂不是真的会应验。

许是在梦里经过那一遭,又或许梦里的身死并无真切感,顾兰时盯着裴厌后脑勺发愣,如若他死了,岂不是死后才能遇到裴厌。

心里那些愤懑和恨意突然消失,迷茫笼罩在心头,难以消去。

要是没有裴厌,那日子是什么样的?该怎么过?

习惯了两个人在后山的日子,光是想一想,就觉得无法适应。

若没发现林晋鹏的龌龊事,若爹娘不同意他和裴厌的亲事,当年一旦稍有差错,就不会有今天的他和裴厌。

怀里孩子动了动,顾兰时回过神,抱着星星拍了一阵。

也不会有星星。

幸好幸好。

梦里的糟心事都没有发生,至于林晋鹏,也就来府城撞见一次,对方过得一看就不怎么样,当年还能穿得起新衣长袍,如今只有没补丁的旧衣撑场面,显然家境没落了。

顾兰时心里舒坦了些。

路有颠簸,他一手抱星星,另一手稳住旁边用麻绳捆了的两坛酒。

出城时路过一个酒坊,闻见酒香清冽,裴厌买了两坛,放在家里,万一来客,就有好酒招待,平时裴厌闲了,起了闲情逸致,也会小酌几杯。

既然有好酒,明天做两个菜,开一坛让裴厌尝尝。刘哥和周哥干了大半年活,老实勤恳,处处细心打理,着实干得不错,也给倒几杯,让吃一顿喝一顿。

家里的各种人和事都如此有盼头,能挣到钱,也添了人丁,不愁吃穿,甚至还能到府城花大价吃一次滴酥鲍螺。

这样的日子,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日子了。

星星在怀里睡得香甜,前头裴厌在赶车,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安稳日子,他竟找不到任何不足之处。

顾兰时渐渐想通,爽利的风迎面吹来,吹走困扰,吹走烦恼,连带着心中畅快起来。

第二天。

傍晚,太阳还没落山,后山一缕炊烟飘起。

水牛悠闲甩着尾巴进门,看见在院里玩耍的星星后,温驯的大眼睛眨着,从孩子旁边经过,自己沿着通道进了后院。

刘大鹅、周大良陆续从外面回来,秋稻已经收了,再晒两天,旱田里的柴豆就能拔。

闻见肉香味道以后,两人已经不像以前,习以为常先收拾院子,听见喊吃饭的动静,便洗了手在外头等待。

因天色还亮,他俩的桌椅照旧是在院里,只是没想到,除了两样很足的肉菜以外,裴厌还给他俩一人倒了半碗酒。

和乡下常喝的浑酒不同,这酒清冽而香,一看就是好酒。

顾兰时和裴厌在堂屋门口坐着,星星捧着木碗,坐在顾兰时旁边的小凳子上,自己用小勺吃饭吃菜。

虽然衣裳上会沾米粒菜油,但他吃得很好,不乱跑也不挑嘴,阿姆阿爹给夹什么就吃什么,小脸颊鼓鼓的,看见狗吃完食过来,小身子一扭,将碗藏在里面护着,生怕狗和他抢。

大黑稳重,也最会看裴厌脸色,灰灰和灰仔挨过一次教训,在星星吃饭的时候不会用脑袋乱蹭乱拱孩子,要么过来转一圈就走了,要么趴在一旁。

顾兰时平时不怎么喝酒,今天喝了小半碗,倒叫裴厌有点诧异,但没说什么。

吃过饭,又收拾盥漱一阵,暮色笼罩,一天的忙碌和喧嚣渐渐平息。

星星玩了一天,洗脚丫子的时候就困得不行,一爬上炕,往最里面的小被窝一钻,没多久就睡沉了。

裴厌睡在最外面,听到顾兰时的呼吸声,就知道没睡着。果然,没一会儿,怀里就多了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