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少年挺拔而灿烂(4 / 6)

粗糙感。

不经意一摩挲,就撩拨的人心头一颤,耳根子发红。

余姑娘个头矮,身量纤细,步子迈的也小,被他拉着走时就像在牵一只矮皮球。

踉踉跄跄,东晃西荡。

整条巷子爱八卦碎语的妇女婆子们都朝他们行注目礼,嘴角眼底无一不带着浓浓的揶揄。

余琨瑜又羞又恼又气愤,然而想挣挣不开,想甩甩不掉,只能认命地被当成皮球。

跟在他后头亦步亦趋。

左右当年做革命任务的时候,更出格的事儿也不是没干过

富丽堂皇纸醉金迷的舞厅,他的手顺着她旗袍的开衩一直摸到腰间,在细腻的肌肤上打个弯儿,而后立马顺过去一把枪。

按压,上膛,头顶灯泡熄暗那一瞬间,“砰”“砰”两声,直接给目标人物狙了头。

下一秒,那把手枪就被极为顺畅地滑进几米远的楼梯间。

伴随着满耳朵的惊惶尖叫和近乎不可闻的手枪溜地声,冰冷的唇带着灼热的吻瞬间就铺天盖地压了下来。

灯再亮起时,他英俊的脸庞上已经满是口红印,唇角被咬出一个口子。

男人抬手抹了抹血迹,暴躁地骂了句脏话。

他漂亮的眼睛里全是恼怒和质问“他奶奶的哪个混蛋在这里给老子搞开灯关灯变魔术呢嫌命太长了就过来,老子一枪崩了你给你个痛快”

从头至尾,他接到的指令都是临时的。

一个眼神,两个手势。

迅速确定目标人物和作案时间。

扳机扣得果决,枪法准到让人想哭,爆头之后迅速丢枪,人家亲卫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为自己洗脱嫌疑。

事后对方过来调查,他嗤笑一声不屑又轻蔑,当着敌人的面嘲讽他们都是没脑子的憨货,然后直接把矛头引向对方的二把手。

关键是,在他一通逻辑清晰且理直气壮的分析下,对方竟然还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们究竟信没信,余琨瑜无法下定论。

但最起码她逃离东北南下时,那位被江时污蔑的“无辜”二把手几乎已经被架空了,成天不是去窑子里喝花酒,就是去大烟馆里抽大烟。

不过说到抽大烟

事实上,如果这世上有什么是真让余琨瑜痛恨至极恨不得用命去阻止的,就是鸦片。

人有三六九等,到如今,鸦片也高低优劣一样一样分的清清楚楚。

政府不让种,军阀就偷着种瞒着种,鸦片成了军费来源的重要部分,一出门就可看见鸦片馆林立,街头巷尾的那些脚夫、轿夫、兵丁们,饭可以不吃,大烟倒成了他们体力活的主要酬劳。

拉一段路,便停下来抽一口,嘴里喊着“是药不是毒”,抽的瘦骨嶙峋,浑身乏力,恍恍惚无所谓生死。

听说西南那边的黔省,烟民几乎占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

烟雾缭绕的景象更是触目惊心。

何其愚昧

何其心痛

想到这些,余琨瑜的眼眶又忍不住红了起来。

她抽了抽鼻子,低头用力一揉眼睛,掩饰自己情绪的失控。

前头牵着她一直走的男人也停了下来。

止步于一座小山坳前。

夕阳渐渐落下了,余晖染红天际一角,映衬着青山棕田,意境悠然。

仿佛能让人浮躁的心都瞬间平静下来。

江时从地上拗断了一根狗尾巴草,弯唇在她眼皮上划了划。

痒痒的触感,但是很轻柔。

余琨瑜抬手拨开。

“你别闹了呀。”

“你瞧上去心情不是很好。”

江时寻了一棵歪脖子矮树靠着,双手懒洋洋搭在脑后,嘴里还叼着那根狗尾巴草,说话含含糊糊,“是因为我说要跟你爹娘提亲”

“不是”

余琨瑜这样好脾气的人,都要被他反反复复没遮没拦的“提亲”给气恼了。

“那是为什么”

“也没有为什么。”

她拧了拧眉,视线投向远方,落在天际那抹血红夕阳上,语气淡淡的,“只是有的时候读史书,真向往汉唐啊。”

“怎么说”

“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皆为臣妾,这是大汉。万邦来朝,八方来仪,这是盛唐。”

她垂下眼眸,笑声苍凉又悲情,“那些时代的人民,大约不论是穷是恶,是软弱是内敛,在面对外邦国人,面对非我族类,都能挺直脊梁骨,堂堂正正地做人。可如今呢,人家在我们的地盘上挥刀砍伐,肆意鱼肉,我们却要委曲求全,低声下气。这还是不是我们的国是不是我们的家”

“”

有那么一瞬间,江时竟然真的想不出该用什么样的理由去宽慰她。

因为她说的话没有一点儿错。

不亲身经历过就无法体会这狼藉的,行尸走肉一般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