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十三章 风雨桃李荠菜花(7 / 10)

容都有。

余霞散绮后,圆月又摇金。

一位神色木讷的背剑少年,独自行走在荒郊野岭月夜中。

凭借月色照耀和异于寻常的眼力,少年正在翻看一本兵书。

这是一处潦草打扫过的战场遗址。

早年青杏国朝廷办了场水陆法会,户部拨下来的银子,层层克扣,八万两纹银,最后真正用在这边的,恐怕还不到八千两。

天不管地不管,朝廷想管管不了,修士管过还吃个大亏。

故而淫祠神祇,山精水怪,凶鬼恶煞,阴灵邪祟,纷纷聚集在这方圆千里之地。

好像天曹郡张氏曾经秘密派遣出一拨张氏子弟,铩羽而归,折损颇多,使得这一处地界,聚拢了更多闻讯赶来的穷凶极恶之辈。

这个脚踩一双草鞋的背剑少年,走到一处孤零零的高山山脚处,便合上那本书籍,收入袖中,沿着一条羊肠小道,开始独自登山。

历来登顶天地宽,人间春色从容看。

只是这处山巅所见,四周天地间都是瘴气缥缈的阴恻恻景象。

极尽目力,远处荒原,白雾茫茫,依稀可见有一高一低两座山峰,若依偎状。

山中有两粒萤火,多半是山中府邸,灯火通明。

去往两座山头的大地之上,还有一条缓缓移动的红色丝线,约莫是有一支队伍在赶路,浩浩荡荡,点燃了火把、高悬大红灯笼。

等到背剑少年走入山顶一处平坦大石岗后,已经有了旅人早早在此歇脚,架起火堆,一口大锅,沸水噗噗作响,锅内翻滚着牲畜内脏模样的各类下水。

一个背对着少年的干瘦身影,正蹲在地上,手拿一只勺子,尝了尝汤水滋味,摇摇头,又拿起脚边的瓶瓶罐罐,往里边倒去。

还有个肩挑油纸伞的女子,面朝崖外,不见容貌。

距离少年最近的,是个脸色惨白无色的年轻男子,像个弱不禁风的病秧子,将那货郎担放在一旁,堆满了各种衣饰的纸人和纸质元宝、银锭。

他们对于少年的到来,都浑然不觉,也没有打招呼的意思。

没过多久,来了四个脚夫挑着个简陋轿子,他们轻声闷喊着号子,竹编轿子上边坐着个身披鹤氅的中年文士。

落轿后,四名精壮挑夫便杵在原地,双目无神。

那个文士腰系一条青玉材质的蹀躞,悬挂着各色官印、兵符,琳琅满目。

鹤氅文士瞥见那个清秀少年,竟是一张陌生面孔,便小有意外,犹豫了一下,沙哑开口道“这位小兄弟,是艺高人胆大,不惧瘴气,还是运道不好,误入此地,又或者是与我们是同道中人,奔着合欢山那桩艳福来的”

不曾想那少年是个脾气极差的主儿,闻言只说了一个字,“滚。”

文士吃瘪,洒然一笑,“现在的少年郎,一个个的,本事不大脾气不小。”

卖货郎笑出声,不知是危言耸听,还是别有用意,“如果不是天曹郡张氏子弟的话,那你就真是年纪轻轻就想不开了,敢这么跟我们白府主说话,是想着早死早投胎吗”

鹤氅文士赶紧摆手,“小兄弟莫怕,别听这个病秧子乱说,鬼话连篇,信不得,谁信谁死。”

少年从袖中摸出一枚铜钱,眯起眼,举起那枚铜钱,透过孔洞望向鹤氅文士,竟是一副枯骨,再稍稍转移铜钱,观察起那个货郎,倒是个阳间人。

货郎有点幸灾乐祸,哈哈笑道“白府主,露馅了吧,没有想到这位小哥还有此等傍身手艺吧”

鹤氅文士笑道“出门在外,跋山涉水,谁还没点三脚猫功夫,否则活不长久。”

好言难劝找死鬼。

这个暂时不知身份根脚的少年,要是觉得那个货郎才是好人,就去死好了。

货郎笑道“少年郎,既然有此手段,就不看看这口锅内所煮食材是何物,还有那位撑伞的姑娘,长得到底好不好看”

背对众人的女子拧转伞柄,油纸伞轻轻旋转起来。

背剑少年说道“他们对我都无杀意,看什么看,挑衅吗”

货郎咦了一声,“不曾想还是个懂点江湖规矩的,如此说来,肯定不是天曹郡张氏子弟了,他们可都是些眼高于顶的仙裔。”

鹤氅文士点点头,“吓了我一跳,差点以为是张家子弟,或是金阙派的谱牒仙师了,吃饱了撑着要来这边替天行道。”

那个等着一锅肚肠煮烂的男人低声笑道“怕什么,天曹张氏不是才在这边碰了一鼻子灰,嘿,断肠人忆断肠人。”

鹤氅文士叹气道“为了逼退天曹张氏,合欢山那边也是元气大伤,我有一个在山神府内当差的朋友,说没就没了。”

那少年问道“合欢山那边,有什么艳福”

鹤氅文士哈哈笑道“好小子,原来是同道中人,一听说这个就来劲了。”

少年脸色阴沉,“说话小心点,不然狗吃王八。”

鹤氅文士显然没有听懂这半句歇后语。

那个走南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