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了抬眉毛。
越不惊瞥了眼夕阳下,黑洞洞的桥墩,拱洞边飘摇着绿油油的水草。
他下意识反了下胃,“走吧,赶紧的。”
说着,攥了季寻真的手,拖着往里走。
幸亏沈涧走在了前面,才没看到越不惊这点不可言说的小心思。
杂货铺走进去,才是真正客栈的大堂。
大堂窄小杂乱,甚至还堆着储存的货物和杂草,堂中寥寥两三个饭桌,只有一个人坐在那里,打边炉吃火锅。
那人一看到迎面走来的他们,啪嗒一声,筷子掉到了锅里。
“你们几位也是”那人头戴金玉冠,一身锦衣华服,约莫二十来岁的样子,见了他们,高兴得连鼻涕泡泡都快挤出来了,“野人”
那野人两字,尾音上翘,有着说不出的他乡遇故知之情。
季寻真“”
越不惊“”
沈涧“”
很不想回答怎么办。
李淳风比较老实,“嗯。”
那青年一听到李淳风细若蚊足的回应,哇地一声就哭出来,冲过去把李淳风抱住,这种同病相怜的遭遇,就是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的见证。
“兄弟啊”青年一把搂住李淳风,“老板,再加五双筷子”
“这里宴某全包了,兄弟们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季寻真他们坐下来才知道,眼前这位孤单的野人兄弟,竟是俗世中大燕帝国的小皇子宴绥。
野人兄弟无心皇位,从小就喜欢寻仙问道,做梦都想去托天城。
他本是大燕皇帝最受宠爱的儿子,既然没有争储夺位之心,皇室便对他格外宽容,尔虞我诈的宫廷活生生被他过成了父慈子孝,连兄弟们都让他三分。
可惜野人兄弟半点仙根也无,就算费尽天灵地宝蕴养,长不出来,还是非常倔强长不出来。
此次择选,他的仆人们最差都是丙等,最好的连甲等都有。
仆人们纷纷被迎进了最好的客栈,而原本身份最为尊贵的他,却沦落到了最偏僻的贫民窟客栈打边炉。
上清界就是一个这般神奇的地方,在这里所有人间的等级与身份,都会重新洗牌。
以能力再全新划分。
面对如此热情的野人兄弟,众人不好推辞,只好一起打起了边炉。
这一夜,众人过得还算宾主尽欢,毕竟在野外过了整整一个月。再差的环境都经历过了,遇到不算太差的,忍忍就过去了。
没有热水算什么,席子太脏算什么,茶壶缺了个嘴儿又算什么,就连越不惊,看到桌子上爬的臭虫,也只是定了法术罩,把它们框起来继续睡而已。
第二日清晨,季寻真一起床,那野人兄弟就闹开了。
“季老弟啊,怎么一大早,你们的人都不见了”野人兄弟看见季寻真正在大堂啃馒头,三步并两步,一屁股坐到了她身旁。
“那姓越的老弟去哪儿了啊”野人兄弟趴在桌上,看她啃油炸馒头啃得奇香无比,“我看老弟也是某一国的皇族吧,那气度就连官宦人家也养不出来啊。”
野人兄弟在所有人中,第一个好感的就是越不惊。
他一眼就觉得,越不惊是跟他同一种人,本都是凡间的人上人,奈何到了托天城,翻云覆雨只在一瞬间,从最高处跌落到了连普通客栈都不收的野人。
“他去见一个世交的伯父。”季寻真夹了馒头,沾了点托天城特产的金粉糖。
“哇哦,原来他在托天城有人啊。”野人兄弟感叹,心理落差有点大。
“放心,那伯父也改变不了他的待遇。”季寻真一眼就能看出野人兄弟的小心思。
“唉,也是可怜人。”野人兄弟揪起的那颗心又放下来了,看来越兄弟的后台也是不大嘛。
估计也是在托天城辛辛苦苦某个生存小城民。
野人兄弟宴绥当然不知道,越不惊是代表永夜天狱,拜访托天城城主去了。
按照永夜天狱在灭境的地位,其实是比被当做上清界门户的托天城还要高的。
只不过越不惊那痴情的父王爱上了仙盟魁首的妻子薄花蓉,也就是相当于要和整个上清界的头头抢女人,永夜天狱之人自然在上清界地位尴尬。
更何况,越不惊还是越归一的儿子,他能对外隐瞒身份,就隐瞒身份。
“那沈小弟呢”野人兄弟又问。
“他是匹狼妖,去探望同伴了。”
野人兄弟想象着晦暗的角落里,几匹可怜巴巴的小野狼相互舔舐伤口的模样,不禁感叹道,“唉,都不容易啊”
他的心理彻底平衡了,并且开始狠狠地同情起这五个倒霉蛋。
“没事,今儿绥哥带你们去找找乐子”野人兄弟一把搂住季寻真的脖子,季寻真差点一口脆馒头没咽下去,直接给带走。
正巧这时,李淳风也从楼上下来。
宴绥赶紧冲过去,把他也给一把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