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者没多久便将他吸空,随后将他一脚踹开,嫁了个洋鬼子。最近他拼命求上位,如今也颇有成效,拍了一部大热的电视剧,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怡风从前跟他一起玩过几次,他虽然并不聪明,但演技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品佳。他这么爽快地一口答应给她,她有些喜出望外。
那晚她和怡风点的酒是“绝对惊奇”,Absolut Wonder,果然生活就这么惊奇!
怡风忍不住地警告她:“这个人哪,我听说他最近想乘胜追击,搞出绯闻攻势来宣传新剧,说不定他就瞧上了汪家的千金,我怕有诈。”
“怡风你也不是没见过他,胆小的很,他不敢怎么样的。”
这时侍者拿了账单过来,习惯性地递给了微婉。她愣住了,幸而怡风机灵,马上接了过去,掏包取卡。在侍者奇怪的目光下,微婉尴尬地无地自容,好像全世界都还有这样的记忆,无论是谁的场子,易微婉总是豪爽给钱的那个方,可她现在再也不是了。
几周后,怡风离开上海的时候,微婉的助理业务已经干得有声有色。虽说人人都认为服务业从业者理应细心到位,被人打骂不还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若是换了他们自己去做服务业,怕是他们会对顾客们咬牙切齿地诅咒,就好像自己不曾是这作威作福人中的一个似的。所谓的助理即是明星的保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待命,没有上下班之说,而微婉还多了另一种麻烦。
“Vivien?”在各种场子里见到易微婉都是正常的事,但见她提着大小包包跟在人后面,不停地接电话递电话,时而还端着热咖啡一路狂奔时,他们便觉得不正常了。
她想了想,几个月前的吵闹和出走一直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秘密,家里不希望外人知道,于是她逢人只说,夏天无聊,想找点事做。其实她的新老板是知道些什么的,时不时地以同情的眼光瞥她。他还跟从前一样,心好。他坐在弹簧椅中,见她站在一边还会不好意思,便别扭地起身让座;有时夜戏出的早,大伙一起出了横店就去M1nt,每天轮番着装醉:“今天老大请客!”他也就讪讪地笑着,乖乖地掏腰包请客。他们去的常常不是低消费的地方,人多就更不好应付。微婉每每觉得他太好欺负,想替他回过去,却被他拉住。他低着个头说:“别别,他们也都很辛苦。”
越好欺负就越容易被人欺负,世界对待好人就如同嫖客对待妓女,开始还带个虚伪的面皮,可后来,就越发地什么都不顾了。
习远啊习远。习远是他的名字,在外面人看来他是高高在上的明星,可他并不富裕,他赚到的钱大多被经纪公司榨了去。他家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女儿,在他那三流女演员前妻跟鬼佬跑掉后,他一个人在辛苦地抚养她。他学历亦只有中学学历,拍古装剧时因为念错太多字而被网友大肆地嘲笑。这次拍的又是古装剧,他偷偷塞了一本便携式的新华字典在身上,趁人不注意时就拿出来,迅速地查出某个字的读音,标在剧本上,然后再把字典小心翼翼地塞回去。
“这字典是1998年版的。这几年,好像很多字都调整了读音。”这些事瞒得过别人,却逃不过助理Vivien的眼睛。
当年汤毅凡高考的时候,她也往他身边凑过,她特喜欢看他做语文选择题。他低着头写字,她就数他的睫毛,到最后她倒先睡着了,于是他也学习不下去了,赶她去睡觉。
那厮有两个变态的爱好——背新华字典和写GRE作文。当然,如果不是他,她根本不知道这两个是什么东西。
“那怎么办?”习远着急了,“你……你帮我看看。”
微婉于是接过他已经深耕过的剧本:“其实我也不是很懂。”她说得很心虚,因为她的语文水平并不比他高,“嗨,管它呢。谁都不是完美的,你演技好他们不看,一两个字念错他们倒抓住不放了。这些人闲着无聊,你就让他们讲去好了,干吗在意。”
习远默不作声几秒钟,让她将手机递给他。他操作iPhone并不熟练,大多功能也是闲置着,但圈内人人都用,他只好也跟着用。这些都不要紧,要紧的是,她看见主屏和锁屏的壁纸,都是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
“桃子已经识字了,他们说现在的小孩懂事早,学习能力强,四五岁就会上网了,我不想让她看见那些谩骂我的话,这会让她觉得爸爸是个没用的人。”
在那之后的某个晚上,汤毅凡会在半夜被电话从梦中吵醒。电话那边的易微婉哑着嗓子问他:“喂,上面一个‘明’下面一个‘空’念什么啊?还有那个缱绻,难道不念缱卷?”
“……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你快说啊。”夜戏出到这么晚,她有什么办法。
他给她正确的读音,然后道:“你干什么呢?”
她已经挂了电话,拿着剧本去找习远。
父亲。
现在她知道,作为人类,母亲是不可能雌雄同体孕育她的,所以她是有父亲的。成长过程中她从没见过他,但她不遗憾,因为这样她就可以自由想象他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