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四十六、因鬼冲突(2 / 2)

钱,没瘾!

此外,在阴叔的屋子里被迷得团团转时,如村长不灵醒,估摸着被迷了赶快来救,大伙也得集体到松鹤园度假去了。

总之,事后想来,仍然让人毛骨悚然得让汗毛倒竖起来。

可到头来,你都不知道是和谁作斗争!

揪出来的到底算人还是算鬼?

“队长,有些为难是吧?”老警察这时关心地问。

“这个……案子都没死人,也就是说,不能算作重大案件啦?对吧?”

陈文辉一听,顿时笑逐颜开起来,一拍老警察的肩,赞赏道:

“真是姜还是老的辣啊!”说完,陈文辉跑去找分管,说火葬场有这么个事。

可这事也未曾到重大案件的性质,所以还由分地段的派出所去跑一趟最合适。

按照局里面的分工,刑警队是负责大案、要案的,那种被吓又没死人的事,离大案、要案远着呢。

所以后来这事就转到县直派出所负责。

有关火葬场闹鬼的事,特别是阴叔那单案子,早已在局里风传开了。

虽然有过纪律不准谣传,但实际上局里的人都知道有这么回事。

现在知道是刑警队把这事推给派出所的,名堂尽管合理,但最先接报的是他们,所以肚子积了些气,去得火葬场,和接待的副场长谈不上几句,有关责任问题,派出所所长认为火葬场应该负起场内治安责任;覃英说,治安问题关火葬场贼事啊?

两人脸红脖子粗的,也不顾都是公家人不公家人了,正在不可开交处。

那派出所副所长也是吃里扒外的种来的。

这么关键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竟然不分场合地瞪着惊恐的眼睛,旁若无人地汇报:

“所长,不好了。郎头村有村民昨晚也被两只披头散发的女鬼吓死人了。

覃英一听,猫猫嘴,说:

“笨,这个事也算作我们场治安不到家啦!”

气得所长有气无处呕。

既为副所长的笨蛋也为毛副场长的扯高气扬!

只得找鬼出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