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
“咳咳……”
“咳咳、咳咳——”
乱尘纷飞之间,人群骚动起来。我还想继续看下去,骚乱中手却被人拽住,强行拖出人群。这个至知,有心不让我好过!我一直被拖进附近的一条逼仄小巷,人群的骚乱已经半点不闻,他才停下来。
“你这小子,我正看热闹看得兴起,你非要把我拉出来做什么?平白坏人兴致,未免太过霸道!”
我拍打着衣袖,迟迟没有听到至知回话,遂转过头去看他,就见他俩眼珠子死死地盯着我看,双唇紧密,脸颊上的肌肉也跟着发抖。这副模样,活像要把我挫骨刮皮、吞吃入腹,却还在极力忍耐。
我渐渐有点儿发怵。他爹可是虎妖,不折不扣的肉食主义者,虽然他以前从没在我面前露出过肉食主义者的本性,但保不其哪天就……我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嘴上却不服软:“你——你看着我干什么……虽然我看起来很好吃,但实际上没什么肉,全是骨架子,而且——”
“我们上路吧。”他打断我的话。
我大骇:“上路?!上什么路!”不容我分说,至知转身离开,我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路并不是指“黄泉路”。
我还没有看够这个楼烦国边境小镇的风景,就忽然说要上路,心里不免有些不舍。思来想去,在离开之前,总得买点儿什么东西带在身上当作纪念。
刚才趁着书画店骚乱未盛之际,我早已有先见之明,把没有来得及啃完的半个烤鸡腿用油纸包重新一裹,然后稳稳当当揣进怀里。现在拿出来,已然没有了热气。但我瞧着这根儿鸡腿骨有一指来长,中部瘦直,两头略弯,洗干净之后应该颇具收藏价值,遂决定把这根儿鸡腿骨作为我此行的纪念。
出得小镇来,我在河边把这根儿鸡腿骨洗干净之后,再用草叶把它小心翼翼地包好。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了至知说的“正事儿”。
他带我出来原本是要去办正事儿的,结果被那侠女一番惊世骇俗的举动打乱行程,原本说好的再访城隍庙乞丐也没有去成。
“至知,你要找的那个人到底在哪儿啊?”
“说出来你也不知道。”至知显得有些冷淡。
我想想好像的确如此,于是不再追问,安心跟着他上路。
我二妖一路往东,行过七日路程,总算到达楼烦国王都景宁,其间翻山越岭、过桥淌水,竟然不曾遭遇到传说中的水匪山冦,颇为遗憾。
另有一件事,也令我大感意外。在景宁城外的一座行馆投宿时,我们竟然又遇到那位侠女。我暗想,一次遇到还没什么,但两次不期而遇,说不定我们和这位侠女有什么缘分。既然有缘分,我便决定过去打个招呼。但我刚迈出两步,就被至知按住肩膀。
我回头看他,问:“你干嘛?”
“别去。”
“为什么?”
然而往往有些事儿,不是你不想让它发生它就不会发生的。至知不想我和那位侠女认识,但事不由他。行馆坐落在景宁城外三里地的地方,是打算入城的人们投宿歇脚、喝茶饮马之地,人多马多,谁曾想好巧不巧,让我们遇上一匹疯马。
彼时我正站在门口,仰头问至知:“为什么?”突然听得我身后马蹄声乱踏,惊惶转身,只见尘土飞扬,五丈开外一人一马朝着这边疾驰而来,马背上的人神色慌张,不断大喊:“快让开!快让开——”
那匹疯马直奔行馆大门而来。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妖,轻松避开这点儿本事还是有的,但一旦我让开,前方几步开外大堂里坐着的正在喝茶的侠女就要遭殃。我已认定她不是真正的侠女,没有侠女的本事,再思及我与她有些缘分,便不能见死不救。于是,我一个飞身扑过去,抱起侠女闪到一边。
行馆的大门不经撞,疯马一头扎进大堂,撞得是个人仰桌翻,惊叫一片。最后马背上的人扬起手奋力一鞭子挥下去,大马吃痛得前蹄高高扬起,凄厉地嘶鸣一声,落下地来。
大马甩着马尾悠悠地打着响鼻,好像刚才那番动静根本就跟它没有半点儿关系。行馆大堂里却民怨四起,于是马主人赶紧下马道歉,朝四方宾客一一抱拳行礼:“对不住、对不住,马不识路,惊扰各位了。”
这道歉听来确实没有多少诚意,闹出这么大动静,打翻这么多东西,还差点儿闹出人命,仅仅是一句“马不识路”就可以敷衍过去的吗?不过看这马主人,面容清瘦,素衣打扮,就像一个还没长开的小毛孩儿,实在难以想象他这小小的身子能够驾驭眼前这匹高头大马。
“你抱够没有?”冷不丁这么一句话传入耳中来,我瞬间反应过来此时自己怀中还抱着一个人。我深得至知教诲,自然是搂的侠女的腰。这下我退后两步,向侠女略一揖手,道:“方才情势危急,如若在下稍有冒犯,还请侠女不要怪罪。”
哪知道这侠女脾气火爆至此,我都已经拿出这般说辞,她还不依不饶,抽剑向我刺来。剑势凌厉,竟是想置我于死地。
打架这种事儿我一向不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