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拖家带口还要赶着牲口,这一路的速度实在快不起来。
但又因为现抢了四百多匹健马,能拖能扛还能拉车,加上天鹰部害怕有追兵,不用催促都使足了全身的气力赶路,所以这速度比他们原先的设想居然还快不少。
沿途上,也有零星的小部族见到这支迁徒大军的踪迹,但因为见着护卫的士兵全都穿着天狼部的皮甲,皮帽边带着天狼部的族徽,甚至其中还有鹰羽卫的身影,便想当然地认为这又是天狼部抢了哪个小部族的奴隶牛羊,立刻躲得远远儿的,生怕被天狼部的人盯上,而给自己的部族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这一路,行走的居然也十分顺当。
紧赶慢赶的,在第十五天,远远地能看见属于云州的卫所时,天上乌云摧城,狂风呼啸,这年冬天最大的一场暴风雪终于来临了。
又走了五六日,他们在怀远城外见到了亲自出城相迎的昭王和叶参军,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天鹰部的男女都跪在地上,哭泣着亲吻着脚下的土地,在这一路生与死的逃亡里,他们损失了不少体弱的老人、婴孩和重伤的亲人,但绝大部分人还是幸运地获得了新生。
叶榛并没有让天鹰部的人进城,怀远城郊外原有一处驻军军营,在收到明殊传信时,便使人将军营腾空,命人清扫整理出来,留作天鹰部族人暂居之所,等他们这几天休整之后,会再派人将他们领到新划出来的一块领地上去。那儿虽然土地不够肥沃,但水草还算丰美,拿来牧羊牧马是足够的了。种些豆麦也可以糊口。
至于被绑来的沮渠莫一,自然是押入城中严加看管。
沮渠觉得自己特别、特别窝囊,明明只是一时兴起去接收一个小部族的,怎么会一觉醒来就被绑在马车里,左边是鸡笼,右边是羊羔牛崽,手脚被绑着,嘴巴被堵着,一天只有两次解手的机会,憋不住就只能尿在车厢里。
他虽然不怎么受父汗宠爱,但好歹也是金娇玉贵养大的王子,从小就没受过这样的苦楚。若不是每隔一日会有一个人过来给他推拿按摩,到不了云州,他的手脚就会因血脉淤堵而废掉。
他才不会领情,这帮贱民,好大的胆子,竟然敢暗算他。等他的部下发现了,一定会追上来救他。
女人不要了!他心里恨恨地想,我要将天鹰部直接从草原上抹去,一个活口也不留,全都宰了喂狼!
直到他被提下马车,抬头见到怀远那高耸入云的巨大城墙。
他傻眼了……这儿是哪?为什么不是草原?为什么是南人的城墙?天鹰部投靠南人了吗?
再之后,他被蒙上双眼,扔上了一架小马车,不知走了多久,才被扯掉了蒙眼布。
在他的面前,坐着一个青年,乌发金冠,肤白胜雪,长眉入鬓,星目朱~唇,比他这辈子见过的男男女女都要好看。沮渠莫一的心砰砰乱跳,分不清是兴奋,是紧张,是惊惧,还是激动!
这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美人,美则美矣,却不像他以前掳过的南人女子那么娇弱,一碰就会碎。也不像南人文弱的男子,只有温润而无阳刚。他的双眸极有神,视线相交之处有如被锋利的刀刃割过,寒冷,犀利,刚硬,让他周身的血液都要沸腾起来。
“你是谁?”他的声调有些变形,带着扭曲的兴奋感。
“这位是大盛朝的侯爷。”回答他的不是面前这容颜绝佳的美人,而来自另一侧,略略有些耳熟。
沮渠莫一转过头,正见着那个草原上颇受阿綮地尊敬与依赖的商人。他此时摘掉了草原上的皮毛帽子,露出鬓角星星班驳的华发,像是四十许的中年人,可是一张脸却又年轻得很,除了眼角微微染上的一点风霜,打眼看过去,也不过是二十多的青年男子。
沮渠莫一瞳孔紧了又紧,这个面目湿~润,年纪成秘的男子让他心中警铃大震。如果说,对面的美人像一把锋利的匕首,虽然锋利却也不会令人恐惧,那么这个手里捻着佛珠的男人,便如一潭望不到底的深渊,明明面上微微带笑,却给人带来巨大的压力,仿佛再近一近,身上就会传来失重感,落入到那不知尽头的黑暗之处。
若说沮渠莫一在这之前曾对不归有过什么龌龊的念头,在这十几天的囚禁生涯中,也早已被磨灭得星点不剩,对他,剩下的情感也只有畏惧和憎恨了。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来?”沮渠莫一高声呼叫,“我是大汗王的儿子,是草原上的十七王子,你们掳我过来,是要与我北戎开战吗?告诉你们,就算抓了我,也别指望能威胁到我父汗……”
“是,你父汗自身都难保。你那些兄弟们巴不得你们全死了才好,谁又会有空闲来救你呢?”不归不急不忙,慢条斯理地说,“你那位十三王兄,如今远在金顶王帐,你猜猜看,他若知道你失踪了,会不会带兵越境来救你?”
虽然他们长途跋涉离开草原时沿途会留下痕迹,但天公作美,那么大一场风雪降下,什么痕迹都会被掩得严严实实的。能不能准确地追到云州,那也是相当地难说。
也是不归他们运气好。这次出门,沮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