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快刀手病猫
从听到那句条理清晰的话语起,秦宇便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堂堂正正地当面击杀这个可以熟练操纵火器的人。他有一种英雄惜英雄的感觉,可是理智告诉他这种为黑社会卖命的人手艺再怎么高也必须除掉,因为正是这些人的存在,黑暗的势力才能肆意地横行世间,而弱小如同严霜华之流则会被永世欺压,不得翻身。
所以秦宇一直在跟踪春哥,终于等到了今天这个难得好的机会。之所以说机会难得,是因为,第一,老天爷保佑他在大街上捡到了一张钞票,于是他今天吃了个饱,有力气才能去杀人。第二,他知道对手今天喝了个饱,酒喝多了,拿枪的手一定会抖,尽管他没有拿过枪。但侯府的老武师曾经教过他,拿枪和用飞镖是一个道理。
想到这儿,秦宇便买了单,径直走入了对面那座本区久负盛名的酒楼。在角落里,他打倒了一个跑堂的小斯后,秦宇穿上一身极不合身的制服,来到了二楼春哥的酒席面前。此时,春哥竟然没坐在正座上,而是身居客位,不断鞠躬哈腰,给一个面色阴沉,嘴唇青紫,眼圈乌黑,身体瘦弱的一个痨病鬼模样的公子哥儿频繁敬酒。
那人不断咳嗽着,而酒量却十分惊人,甚至不等春哥把杯中的酒满上,他就已经争抢着将酒灌入喉中,春哥的反应也极其出乎秦宇的预料,明明见他全神贯注地伺候着那位痨病鬼,而当秦宇刚出现在包间门口的那刻,春哥就立刻回过头来,质问秦宇:“怎么是你小子?”
秦宇全身一凛,“难道自己压制杀意的修为还不到位吗?”
春哥的下一个反应就更让秦宇郁闷了,他上上下下打量着秦宇那套不合身的制服,道:“你不是前天才被我们录取的吗?怎么?富丽华给你的待遇还没有这个酒楼的高?”
“这个人实在太恐怖了”秦宇想,“那天去富丽华应聘的至少有百十人,而春哥只是将他们扫了一眼,并没跟过他们其中任何一人说过话,就能在两天之后能认出自己,这个人真的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秦宇不太会说谎,因为他自认为他手上的功夫足够好了。那么,嘴上的功夫就不需要再修炼了,可是这一刻他就知道了,父亲所说的“艺不压身”这四个字有多么重要了。
还好,常年习武的底子教会了他一件事情,那就是,临危不惧、遇事不惊、顺其自然,他拿着手中的菜谱,边说边微笑着走向春哥,“那天春哥大显神威,收拾了那几个前来闹事的无赖,也正好吓破了在下的胆,富丽华那边给的工资即使再高,也没有这边酒楼安全不是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在江湖,安全第一’嘛。”秦宇解释得非常合理,想必春哥这样的大哥级人物也会体谅这种不敢在刀头舔血,只靠卖把子力气在江湖上讨生活的小人物。
春哥果然收起戒备,准备要去接秦宇手中菜单,可就在那一刻,坐在主位上的痨病鬼突然大喝一声“小心”,常年在江湖上摸爬滚打的经验此时救了春哥一命,在他意识到秦宇杀气箭矢般洞射而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抽身飞退,拔枪激射。
然而这一次春哥的表现却大失水准,不但没有发射出任何一颗致命的子弹,而且自己的两只手都几乎端不住这保命的家伙了。千百次训练出来的拔枪射击,迅速命中目标的感觉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春哥感觉两只肩膀变得麻木不仁,肩膀下的手臂完全不是自己的了一般——他已经被秦宇的突袭封住了双臂的血脉。
在春哥持枪呆滞的刹那,秦宇的杀招才缓慢地推至,之所以缓慢是因为那个坐在诸位上的痨病鬼在用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秦宇感到刺向春哥的这一枪无论有多么的缓慢都是应该的,因为自己的真正对手才刚刚出现。
于是,在这样热闹的酒席宴上和人物堆杂的狭小空间内,痨病鬼居然挥出了那样一扇巨大的白色浑圆的“光华”,那白光波及之处并非是救援春哥,也不是拦击那支向春哥突刺的武器,而是直接斩向秦宇本人,秦宇不得不抽刀回身阻拦,而手中那柄陪伴了自己十余年的金刚打造的家传之宝,竟如一根甘蔗一般被那白色的光华齐齐切断。
秦宇的心中没有丝毫的波动,他在那间不容发的瞬间将全部内力灌注在被切开的断口上。整个身躯向后做了些许的偏移。
于是,那道雪白如羊脂玉盘的斩击光波发生了些许的偏差,紧贴着秦宇的脸庞一闪即没。
发刀的痨病鬼重重地“咦”了一声。
自从来到大上海,他就没在任何一个人的面前挥过第二刀,因为总在他第一刀挥出去的时候就没剩下活人了。
所以痨病鬼一脸惊诧地收回了自己的刀,细细打量着眼前的这把刀,尽管它在自己手中握了将近二十年。
而秦宇并未因为对方的失态表现而发动连续的攻击,他清楚如果对方连续发出第二刀的话。自己在武器损毁的情况下是绝对逃不过去的,对手显然是给自己留了一条活命,反而让身负刺杀使命自己陷入了极端被动的境地之中。
秦宇想,若趁此进攻的话,他有八成把握能将不在状态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