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孝杰一行人来到一处险隘,眼见已经没有路了。韩木食却淡淡地笑道:“沈大哥,已经到村口了。”
韩木食在前,沈孝杰在中,饶国相在最后。依次前行。在离那座山越来越近的地方,隐约地看到一条只容一人过的小路,这条路实际上是算不得路的,即便是一个人都要小心翼翼,一边是可以手抓的崖壁,另一边则是悬崖。
需要用手紧紧地抓住崖壁,然后两只脚扣紧那么一小条。否则坠下去就会粉身碎骨。
沈孝杰暗暗称奇,心道:若是凭借自己的武功修为,这倒也不算什么,这村口如此惊险,里面的村民又是如何选的这么一个地方作为世代生活的栖身之所。
正想着,饶国相打断了这紧张的气氛,“沈大哥, 你慢些过,等通过了这条钢丝路那边就是下坡路,就可以直接到通往村子的路了。
沈孝杰振奋起百倍的精神,应声道:“好,你们兄弟二人也小心些,此时日头已经西垂。但是天气还是热的让人浑身似火烧。
沈孝杰身手不用多说,两个年轻人也是动如脱兔,也并没有费太大的周折,都通过了钢丝路。
通过这个险隘,一行人都放松了一口气,此时他们面对的,是条开阔的下坡路,光秃秃的石头像是帽子一样一个一个的此起彼伏,自山上而下的清泉漫过这些石头,水流清澈而灵动。
沈孝杰捧了一口水,满足的喝着。
自这条光秃秃的石头路向下而至。又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松树林,进入松树林,里面是一间天造地设的天然府邸。有石凳,石桌,还有用松木制成的木床。
并且茂密的松树叶遮住上面的亮光,横柯上蔽,在昼犹昏。里面的光线已经暗的和外面的世界几乎是天壤之别。但是在这昏暗中隐约的看见这些摆设,倒也格外地让人觉得温馨。
穿过这个天然的府邸,再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略微的有些暗淡,但尽管如此,因为刚才的光线,此时眼睛也不自觉的有些难受,不太自然。
但是适应了一下,各人都觉得心里开阔了不少,因为一条大路已经摆在他们面前。
与其说是大路,其实也就是可以走一辆大一点的马车而已,较之刚才的险境这里自然显得可爱了很多。
此时虽然已经是盛夏,花草虽然没有春天的生机勃勃,蝴蝶虽然没有春天的生命力,可是这份成熟的美也使得沈孝杰心旷神怡,空气中也不时的飘着一阵有一阵的野花香。
又向前大概走了两三里的脚程,沈孝杰见前面有一片杨树林。杨杨树林的周围被一条宽三米的河流所围绕,透过杨树林,看见一座有一点历史痕迹的城墙,虽然看出有一定的历史沧桑,但是仔细端详,外面的很多设施又像是最近才做好的。
比如城墙的偏上一部分的成墙面儿,那上面的石头显然是新用的城砖重砌的,还有两扇朱红的城门,一看就是用朱漆新刷上去的,正面中间处写着大大的三个字:土龙村。
沈孝杰谈了一口气,喃喃地说:“果然是山从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如果不是你们两个人带路,恐怕我是万万也找不到这里的。
转念又道:“此处不仅隐蔽,通往这里的路也极其凶险,不是我自负,若不是有点身手,即便是知道了这条路,也是不能走进来的。”
正在想着,突然城墙之上站立起来一个汉子,手里端着一把长枪:“哪里人。”
声音雄厚而有力,震得人耳朵不禁都有些发聩。饶国相对着那汉子一招手:“嗨才叔,是我啊,我和木食。”
才叔将枪竖起,眯着两个小眼睛,提溜提溜地转了几下然后一拍大腿,沙哑的声音哈哈的笑道:“嗨,原来他妈是你们两个兔崽子,突然目光闪到沈孝杰身上,瞬间笑容僵住。
“臭小子,干嘛无端地带陌生人来,村里朱将军的规矩,你们都忘了。”
饶国相赶忙给才叔拱手,“才叔,沈大哥不是坏人,今天我们也是有缘得见,他受了伤,我们总不能见死不救。”于是把如何认识沈孝杰的过程,又一一的说了一遍。
才叔点上了他那个用麻梨疙瘩制成的烟斗,吐了一圈儿烟。哼哼的说了声,我就是个看门的,然后转身对着旁边一个拿着长矛的小伙子,“去, 去请朱爷。”
那个小伙子刚一回头,就被一直大手挡了回来。一抬头,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子,手里拿着一壶酒。嘴里还在吧唧吧唧的咀嚼着,像是品味着这美酒的味道。
“哎,才大哥,干嘛啊找我老朱,我还说找你喝一杯呢,”
“朱爷,不是,饶家的娃娃带回来一个陌生人,我看此人相貌堂堂,隔着老远就能感到寒气逼人。不像是等闲之辈。未敢妄动。这不,在等您决定呢。”
朱子峰听到这里,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手扶着城墙,眼睛看向城墙下,当他锥子般的目光扫向沈孝杰时,不禁眼前一亮,酒醉仿佛也醒了三分。
朱子峰自觉阅遍江湖英雄无数,但却从未见过沈孝杰这般人物,之前见过的人,要么张牙舞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