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再喝几杯。在哈莱姆黑人区下了车,朝七号大街的一家年久失修的酒吧间走去。同种人,到处是同种人。骗子们站在街角,伺机以待。夏装女人踏着颤々悠々的高跟鞋,昂首而过。哒哒哒,哒哒哒,街上过着白人骑警。每个街区还站着一名徒步警察。我瞧见其中一个是黑人。
上帝保佑美国的平等共和制度。
自动唱机正放着汉姆普的低音爵士乐钢琴曲。整个酒吧间都在跳动。我走向掌柜的。
“黑麦威士忌。”我说。
我旁边站了一个可以应奶々的老妇,她说:“喂,孩儿他爹,你放下的是什么?”
“老姑娘,这可不是让你拣的。”我正告她。酒来了,我便饮起来。
“黑鬼,”她说道,“别以为你多了不起。”
我没有回嘴。她转身走开,又去喝她的啤酒了,脚步合着自动唱机的节奏,表情阴郁、沉重、闷々不乐。我用眼角瞅着她。这女人在没有养成酗酒和胡搞的习惯以前一定长得不错,甚至够得上漂亮。现在,皮已发松,浑身的肉将薄々的衣服撑得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和她睡一觉是什么滋味;我马上意识到自己有点为她动情,就哈々一笑,放下了酒杯。
“再来一杯黑麦威士忌,”我说,“外加一杯冲嗓子的啤酒。”
此刻,自动唱机响起了别的乐曲,劈劈啦々的,像做广告,我不喜欢听。我一面埋头喝酒,一面倾听同种人的声音,观察同种人的面孔。(愿上帝可怜我们,这可怕的平等共和制度。)这会儿,我后悔刚才不该气那位老妇了。她还坐在我身边,不过已与另一个年轻一些的女人热烈交谈起来。我盼望得到一个开端,一个信号,使我溶化到周围的生活中去。但除了我的肤色,却没有一点迹象。假如进来一个白人旁观者,他会看到一个黑人青年正在一个黑人酒吧间里喝酒,如人所说,此乃恰如其分,适得其所。但酒吧间里的人和我都不这样想。我尚无立足之地呀。
所以,我独自喝酒,每喝一口就对自己说一声:还是走吧。但我怕,不想去找朱尔斯,寄人篱下;也没有睡意。我继续喝着酒,听着自动唱机。唱机正奏着埃拉?菲茨杰拉的钢琴曲《牛啊,牛》。
“我为您买杯酒好吗?”我对老妇人说。
她瞅着我!又惊又疑,随时都想发火。
“不偏不向,”我又勉强笑着说,“两人都有。”
“我要一杯啤酒。”年轻一点的答。
我像孩子似的激动地打起颤来。赶紧喝完杯里的酒。
“好咧,”我说着,转向柜台。
老妇人道:“孩子,谈々你的身世吧。”
掌柜的将三杯啤酒放在柜台上。
我说:“妈々,我没有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