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5)

秋水伊人 决明 11121 字 2013-08-30

「老大,他伤都还没好,你逼问他有什么用?」旁边的土匪阻止头儿害武罗伤势加重。

「这小子用掉我寨里大半的伤药,不叫他来当土匪我就变成冤大头耶!」那些伤药贵的咧,让小夥子白吃白喝却不求回报,有违土匪本性!

「那你也得等他清醒呀,他现在八成还昏昏沉沉吧。」

「就是要趁他昏昏沉沉时让他点头答应嘛!不然哪个笨蛋会想当土匪?少罗唆了,东西拿过来!」

一张白纸,上头歪歪斜斜地写着「我要当土匪」五个大字。

鲁汉子捉过武罗的拇指,沾红泥,在纸上打印子,武罗没有挣扎,他严重骨折的右手完全使不上力,只能任人宰割。

「嘿嘿嘿……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寨里的小弟啦!」鲁汉子咧嘴露出黄板牙,爽快地宣告。

武罗在土匪寨里养伤,一个半月后,终于可以不用再依靠拐杖走路,恢复得极好。寨子里的每个兄弟都豪爽海派,要打进他们的圈子不费吹灰之力,短短几个时辰后便开始称兄道弟,鲁汉子姓「虎」,单名一个「标」字,个性大刺刺的,像熊一般高壮魁梧,是这土匪寨里的头儿。

土匪,视烧杀掳掠为家常便饭的世间败类,这一窝土匪亦然,没有高尚到奉行侠义心肠,专做些劫富济贫的伟大善事。

他们抢路人,抢女人,也抢粮抢财。

他们,不是善类。

他却在土匪窝里,得到比连府更友善的对待。

虎标老大教会他耍刀的方式,鱼二哥教他射箭,三霸哥教他使长棍,四贼哥教他玩流星鎚,矮子哥教他用剑,剑痴哥教他打铁……

他原本就是喜爱要刀弄枪更胜于读诗写词的少年,自从爹娘过世,连夫人带他回连府后,一开始他还有书可读,半年后,连夫人骤逝,连家唯一会庇护他的人不在了,每日除了粗活杂工之外,他再也没有机会摸到纸笔。

短短半个月后,他的刀法要得比虎标俐落;箭术更是远胜鱼二哥,百尺远的树干上停歇的虫子,他都能精准射下:长棍使来行云流水,青出于蓝更胜于蓝,连三霸哥都对他的领悟力赞不绝口。

他们出自于真心地接纳这个被他们称为「小家伙」的兄弟,把自身所学的技能完完全全教导给他,虎标甚至还想将亲妹妹嫁给他。

「虽然我小妹比你大一些,但有啥关系,你看起来比较老嘛,两个站在一起简直是天什么作什么合什么的——」

天作之合啦,虎标大哥。

虎标的妹子虎娇,擅使长鞭,有着虎标一家族的标准宽颊虎目,芳龄二十八,年长他九岁,婚配是大凶,可粗咧咧的野人哪管这种小事,看对眼了,就算是八字不合也不放在心上啦!

「我有未婚妻了。」武罗从不隐瞒自己名草有主。他的故事,在醒来的第一天就被寨里所有人围着逼问出来。

「你是说那个岳父大人差点把你活活打死的未婚妻呀?叫什么秋什么水的?」虎标一边吃酒,一边冷冷嗤笑,「人家都不知道把你的未婚妻藏到哪里去了,你以为自己可以和她比什么翼什么飞的?人都不见了咧,还是选我妹子比较实际啦!老子长这么大,认识她这么多年,从没看过她对哪个男人嗲嗲地说话!」虎娇连面对他这个大哥都只会用吼的,害他一直以为自家妹妹的嗓音天生就像男人。

武罗默默地磨刀,这把刀是他初学的成品之一,晚些要拿去给剑痴哥评监评监。他原先顺畅流利的磨刀动作,在虎标提及「人都不见了咧」之际,微微停顿,脸上浮现一抹愁绪。

他找不到秋水。

在他仍负着伤时,便急着想让秋水知道他还活着,他担心秋水茶饭不思,他担心秋水以泪洗面,他更担心秋水会伤害她自己!

虎标拗不过他的坚持,亲自扛着他回去兴宁村的连府悄悄见秋水一面,但他失望了,秋水老早便在连大京的强势主导下,被家丁送到西京的别院去,为的就是担心他武罗这个浑小子没死成,又回来寻她纠缠。

西京的别院……他根本不知道在哪里。

他央求虎标带他前往西京,即便漫无目的也好,即便大海捞针也罢,他只想快点找到她。

虎标觉得他疯了,再不然就是那时被连府的家丁打坏了脑袋!西京那么大,人家又刻意要藏起一个足不出户的闺女,他哪有可能找得着?

武罗拗着不肯回寨,撂下话就算虎标不帮他,他也要自己拐着伤腿去找人。

虎标气他顶嘴,更气他难以沟通——没关系,武罗听不懂人话,他虎标恰恰好也不是爱说教的料,他习惯小人动手不动口啦!

他一掌劈昏伤势末愈的武罗,直接扛回土匪寨里好好休养,日后每当武罗又想前往西京找人,虎标就会如法炮制,先劈再说,武罗几乎是被他困在土匪寨里,走不能走,逃不能逃。

「算算也已好几个月,我要是你那个没天良又无缘的岳父大人,面对一个肖想自己宝贝女儿的臭小子,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赶快把女儿嫁给另一个我比较顺眼也比较不臭的小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