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我去赊账(1 / 2)

霍思甜在风华上了将近两年的课。

她刚上了半年的课时,想去台上唱歌。

但是方莫平不允许,因为她按年龄算还不到十五周岁。

等上课满一年,方莫平还是不允许,压着她继续上课。

有一说一,方莫平在霍思甜身上花了重金,请来的培训老师要价都很高。

直等到她满十六周岁,方莫平才安排她上台。在她登台之前,方莫平跟她签了长达十年的合同。

合同内容非常苛刻,几乎是把她当成了赚钱机器。

当然,如果能赚到钱,她也能分到很多。

如果她不愿意干了,只要不去别的地方从事艺术类工作,她随时可以走人。

而此时,经过两年的培训班,霍思甜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第一次登台,满堂喝彩。

方莫平给霍思甜取了个花名,百合,他还让人传出去,百合是玉兰的远房表妹。

风华里很多人还记得当年玉兰的风姿,可惜她已经消失很多年。

一些老客人看到百合后惊叹,跟她表姐一样,真漂亮啊。

而且,声音好听,那一双眼睛更是美的醉人。

霍思甜很快在风华打响了名气。

没过多久,霍思甜有了第一首属于自己的歌曲,姣好的长相、好听的嗓音,让她一炮走红。

紧接着,第二首、第三首……

两年后,她有了属于自己的专辑,成了很有名气的歌星。除了唱歌,她还接各种代言。

霍思甜工作很努力,只要有机会她就上,不怕辛苦不怕累。

跟陈志泽那种咸鱼比起来,她就是个卷王。

除了唱歌,她还想参演电影。

她是非科班出身,刚开始就算方莫平推荐,人家导演也不会轻易给她好角色。

等她在音乐节小有名气,她终于能接到好角色了。

方莫平果然没看错她,这是个全才。

刚开始演个女二,她凭借一个悲情角色,成功让观众记住了她,而且大家都知道她是两栖明星。

二十岁那年,霍思甜第一次演女一号,为了演好武打戏,她摔了很多次。

电影播出后,她的名字响遍每条大街小巷。

虽然她很能挣钱,但是合同在那里放着呢,方莫平从她身上挣的更多。

她不在意,继续卷。

到她二十六岁那年,她终于结束了十年卖身合同。

方莫平还找她签合同,她有些犹豫。

此时,她已经有了很多很多钱。

她买了别墅、汽车,有经纪人、有助理、有司机、有保姆……

她让弟弟妹妹继续读书。

到了母亲这里,她有些为难。

年过四十的霍三嫂已经跟顾耀堂在一起十五年。

顾耀堂已经不上班了,每天优哉游哉,他的退休金涨了好多,钱不够花问儿子要,儿子会斟酌着给。

霍三嫂生日那天,霍思甜带着礼物去看母亲。

顾耀堂和霍三嫂住在一起,房子是顾耀堂买的。

顾耀堂是个手里散漫的人,压根存不住钱。就这房子,还是早些年顾景元让关胜平只给他发一半工资,另外一半工资存起来。

顾景元抠了好几年,才从他手里抠出来钱给他买了这套小房子,两居室。

指望顾耀堂,那是有多少钱花多少钱。房无一间,瓦无一片,钱无一分。

霍思甜到母亲家里时,顾耀堂不在家,不知道哪里浪去了。

霍三嫂看到女儿后很高兴:“今天怎么得空过来?”

霍思甜把礼物放在桌子上:“妈你今天过生日,我肯定要过来。顾二伯呢?”

“不晓得,吃了早饭就跑了。”

二人没有领结婚证,霍三嫂平日不怎么管顾耀堂出去玩的事情。

顾耀堂现在穷了,一个月就靠那点退休金和儿子给的零花钱,勉强够他吃喝玩乐,压根没钱补贴霍三嫂,有时候还要吃她的。

她之所以后来还愿意跟顾耀堂在一起,是因为女儿还在方莫平手底下,而顾小曼是方莫平那边的大股东。

女儿的十年卖身契是霍三嫂心里的刺,因为方莫平在合同里写了,不允许随便谈恋爱,如果要谈恋爱,必须报备,而且要隐婚。

霍思甜嫌麻烦,干脆不谈对象不结婚,二十六岁还没对象。

霍三嫂非常着急。

今年女儿终于结束了合同,她心里松了口气,盼着女儿能早点找个好对象。

“妈,我给你和顾二伯带了些东西。”

霍三嫂非常高兴,一样一样看女儿给她买的礼物:“还是我思甜对妈好,你以后还要跟老方签合同吗?”

霍思甜笑了笑:“妈,今天是给你庆祝生日,咱们不谈工作。”

霍三嫂安慰女儿:“你别想太多,凭你现在的名气,不管去哪里都能赚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