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签约合同(2 / 2)

细看完以后,她直接傻眼了!

那哪是签约合同,那直接就是卖身契约啊!

合同上面写着:夜凌云同意将小姨子杨玉琴签约日照红霞歌舞厅,为期十年,等到杨玉琴年满十六岁就去上班!现先支付定金一百五十元,等杨玉琴上班后再支付剩下的一百五十元!下面签着夜凌云的大名和盖着红霞歌舞厅的印章。

那个年代,对合同的了解基本上是处于盲区,一看是合同,那么就必须得履行!根本不知道有些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的!

杨玉倩直接呆坐在了床上,懵圈了,夜凌云竟然把杨玉琴卖到了歌舞厅!歌舞厅是什么地方,那是好人去的地方吗?

杨玉倩这时才明白,为什么这些天夜凌云对她这么好,那是因为他夜凌云把她妹妹卖了!怪不得夜凌云手里有那么些钱,原来是卖她妹妹的定金!那些抽奖活动根本就是掩人耳目!

杨玉倩回忆着这些天的点滴,这才明白,为什么这些天夜凌云说话总是怪怪的,原来是卖了她妹妹心虚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