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考核,变成可以查证的数字,才能够作为考核的依据。 而对于京官来说,也是如此,各个衙门根据自己衙门的业务,制定出一套可以由朝廷事后查证的京察则例来,才是真的。 而对于京察和外察的主持部门,朱载坖认为仍然应当由都察院和吏部来主持,但是不再是由固定的官员和河南道在组织京察了,京察所用的官员要临时点用,事毕之后,再回到本衙。 这样才能尽可能保证京察和外察的公平性,朱载坖的这个观点得到了重臣们的支持,这样确实是能够尽可能的保障京察和外察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