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主动提分手的人,可是她!
吃过饭之后,高书人请两人到书房里继续喝茶,他拆开孟娇带来的砚台和狼毫,趁着酒兴,想写上一幅。
刚刚蘸好了墨汁,却是转头对孟娇和张柒夜道:“会毛笔字吗?”
孟娇矜持地笑道:“自幼就在学,但不敢在高省首面前班门弄斧。”
高书人招了招手,道:“来,写一幅。”
孟娇拿起狼毫来,酝酿了片刻后,写下了“志存高远”四个字。
她一介女流而已,字却写得很大气。
“小张大师也来一幅!”高书人很高兴地拍了拍手,孟娇的字,他很满意。
张柒夜笑道:“我不是很会。”
但他还是拿起了毛笔来,姿态自如地落笔,写下了“道法自然”四个字来。
四字一出,颇有入木三分的感觉,笔力之厚重,文字气质之磅礴,形态之流畅与自如,皆是极品!
“嘶——”
高书人看得都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这四个字越看就越有味道,而且字形与字的内容很是互补,以狂草写就,流畅自然。
孟娇也是看得呆愣住了,她精通书法,当然清楚张柒夜这四个字写出来得是有多么深厚的功力才能做到!
高书人忍不住称赞道:“你这字,比之那些受到追捧的书法大师都丝毫不差,关键你还这么年轻……”
张柒夜道:“师父经常让我抄经书,久而久之也就练出来了,区区皮毛而已,高先生过奖了。”
高书人苦笑道:“你这是皮毛的话,那我写的岂非是垃圾啊?”
孟娇更是黯然,她的字虽然也漂亮,但与张柒夜的放在一起比较,真的有云泥之别。
她以前,从未发现张柒夜还有如此优点,能写一手这么漂亮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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