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的时候看门口那么多人,我就给藏到一处杂物堆了,我这就去取来。”
“小心点,别让人看着了。”
不待叶秀英说完,温倾城出了院门,不到两分钟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包袱。拿到内堂打开一看,全是大个头又饱满的野山参。
“明天一早我就和初一去县城卖了。”
“嗯,卖了之后,咱们去县城找王大夫结算,就别让他来咱家了。”叶秀英嘱咐道。看着温倾城疑问的眼神,又道:“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该避嫌还是要避嫌的。”
温倾城听后点了点头,心里突然升起强烈的预感,原主的父亲温良还没有死。但又不好直接对叶秀英讲,怕给她希望,找不到温良,会让她更失望。不如先盖完房子安定下来,手里有钱再去府城寻人,就算是找到尸体,让原主父亲魂归故土也是好的。
叶秀英今日很高兴,口中一直哼哼着小曲,不只是因为倾城挖了那么多山参,如果全脱手,他们马上就可以盖房子,还有一点就是她被张素芬赵春花两人欺压这么多年,今日她终于可以挺直腰杆回怼她们了,将心里的不满讲出来,这种感觉无比畅快。
心中后悔自己没有早点这样,每次都自己躲起来生闷气,觉得他们就是俩泼妇,自己犯不着和她们斗气,无视她们就好,岂料退一步换来的却是她们更进一步的欺负,最后都把主意打到她女儿头上了,这就踩到她的底线了。
“倾城,快过来看看我买的衣料,给你做身好看的衣裙,不是娘吹,娘的手艺可是不逊色于县城的制衣坊的。”叶秀英拿起布料,往温倾城肩上一搭,满眼的欣赏之色:“真好看,我闺女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是娘的眼光好。”
“娘的眼光也好,我闺女长得也好。还有子诚、初一,也有你们的。”
“奥~有新衣服穿喽。”子诚和初一两人开心地抱在一起,又跳又叫。
日落时分,温倾城让初一去打了井水,自己将布袋里的木耳倒出来。
“初一,倾城,你们都别动,今日上山都累了,你们就坐那休息,我来给你们做饭。”叶秀英今晚别提有多高兴了。
“娘,你今日去镇上也累了,这饭我来做吧,让你们尝尝我做的胡瓜炒木耳。”
温倾城将木耳放到洗菜盆里清洗,又让初一去把前两天三叔公儿媳妇宋娇送来的胡瓜洗了,大齐王朝的胡瓜其实就是黄瓜。
叶秀英哪里闲的住,她现在身上的病好了,身上有的是力气,接过洗好的胡瓜,在案板上切片,又切了块香樟肉,片成薄片。
“倾城,你说这木耳没毒吧,可从来没有人吃过。”
“没毒,我小时候看过我爹那本书,木耳不但没毒还营养丰富,清热凉血呢。”
“你小时候看过的,认准是这东西吗,我看黑乎乎的,咱要不还是别吃了,万一不好吃,坏了一锅菜。”
“放心好了,我早就吃过了。娘,你切完就去蒸上米饭吧。”
待木耳洗好泡发,温倾城去灶房起锅烧油,葱蒜爆香后,将香樟肉放入锅中翻炒,香獐肉比猪肉要好吃的多,肉炒好后,倒入盘中待用,又将胡瓜和木耳一股脑儿倒入炒锅,不一会儿胡瓜的清新和木耳的爽滑在炒锅中碰撞,释放出诱人的香气。
最后,温倾城把肉也倒进去,加入酱油、盐等调味,淋上一点点水,让初一在灶台下快速扇火,温倾城在上面将火引入锅中爆炒了几秒,伸腿踢了下蹲在灶台前的初一,示意他不要再扇了,一盘胡瓜肉炒木耳完美出锅。
之后,温倾城又做了盘青椒鸡蛋炒木耳,此时的米饭也已经蒸好,一家人点着蜡烛,围坐在小方桌前。四个人两盘菜种类不算多,但是量很大。
温倾城见他们都不先吃,自己拾起筷子夹起木耳放入口中。“太好吃了,不愧是我的手艺。”
见温倾城吃了,子诚也拿起勺子吃了块木耳,眼睛瞬间亮了,入口柔软滑嫩,一点也不苦,这也太好吃了。
叶秀英原本看着发黑有些下不去口,但看他们的反应,好像真的很好吃,也拌着米饭吃了一小口,细细地嚼了嚼,果然爽滑可口,因为是和肉一起炒的,这口感、味道还有点像吃肉。
很快,两盘菜被一家人炫干净。吃过饭,一家人闲话几句就准备睡觉了,村里人睡觉都早,他们没有电子设备,没什么娱乐,而且灯油、蜡烛都是要钱的,所以不到九点,月牙村就一片漆黑,连狗都早早钻进了窝里。
在这一片漆黑中,只有一点光亮。温家宅院中,温老大的屋里亮着灯火,温老三一家也在,不知又在密谋什么,温老三回房休息的时候,脸上露出一抹阴谋得逞的微笑。
鸡鸣破晓时分,温倾城和初一就动身去县里了,把人参全都交给王大夫后,两人在县里好好逛了逛,温倾城买了些化妆品。
虽说在空间里她囤了不少护肤品、化妆品,但若是她不买这个世界的化妆品,突然开始化妆必定让人起疑,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不少果蔬熟食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