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妃英理与毛利小五郎的法庭对决(下)(1 / 4)

九条玲子走到毛利小五郎身边“毛利先生,你在案发当天晚上在什么地方做什么?”

“我当时在杯户区的一家名为美木升的小吃店里面喝酒。”

“你在那里喝了两瓶酒之后就趴在柜台旁边睡着了。”

“你说的没错。”

“还记得醒来的时候是几点钟吗?”

“我九点二十五分醒的。”

“你怎么会知道确切的时间呢?”

“在我打瞌睡的时候有人打电话到我的手机,老板娘就立刻把我叫起来,那个时候我的手机上显示的就是九点二十五分。”

“请问那个时候店里面还有别的客人吗?”

“当时是只有我一个人了,可是我看手机的信号不太好,正当我想到外面听电话的时候有个男的就在这个时候来了。”

“你还记得那个男的的长相吗?”

“当然记得了,那个人就是坐在那里的宇佐美真治。”

栗山秘书“妃律师,这是怎么回事?检方怎么会证实被告有不在场证明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她一定有什么目的。”

毛利兰“刚才听到爸爸要替检方作证我好惊讶哦,看来爸爸还是站在妈这边的哦。”

柯南“就是说啊。”

苍天蓝羽:我看是时候了。

九条玲子“我没有问题了。”

法官“嗯,请辩方律师进行交叉质询。”

妃英理“是,毛利先生,请问你知道宇佐美真治在美木升待到几点才离开?”

“他在那里待了半个小时,应该是十点钟左右离开的吧。”

“这么说被告在警方预估的死亡时间内,也就是九点半到十点之间一直都待在美木升那里是吗?”

“就是你说的那样。”

“我问完了。”

法官“现在就请证人”

九条玲子“审判长,请问我能不能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你问吧。”

“谢谢审判长,毛利先生,你刚才说你在打瞌睡的时候是美木升的老板娘把你叫醒的没错吧?”

“对。”

“请问那个时候,你的手机到底放在什么地方呢?”

兄弟二人:来了。

“当然是放在我外套内侧的口袋里,至于外套则是挂在柜台旁边的衣架上。”

“这也就是说,在你趴着睡觉的时候不管任何人要调整你手机上的时间都很容易喽?”

“比方说,那家店的老板娘。”

“这怎么可能?”

妃英理“抗议,九条检察官刚才所做的指控完全是出自她的猜测。”

法官“今后请检察官要根据事实进行陈述。”

“我知道了。”

九条玲子“那么审判长,检方现在请求传唤被告的前妻,也就是美木升小吃店的老板娘,龟田昌子作为检方最新的证人。”

妃英理“被她摆了一道。”

栗山秘书“律师。”

“我以为胜券在握想把她当成王牌才着了她的道。”

毛利兰“柯南羽毛,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苍天蓝羽“那部手机只要不在叔叔的身上,那么不在场证明就不能够成立,也就是说,叔叔睡着的那段时间里,谁都可以调整他手机上的时间。”

“输入她想要的时间之后再把叔叔叫醒,让他为时间点作证,再来只要趁叔叔没注意手机的时候再做调整那就行了。”

“而且那家店的老板娘最有可能做这件事。”

“可是”

“没错,我想妃英理婶婶一定也跟小兰姐一样入主为观,认为他们夫妇的感情不太好,自然也就不可能会想到老板娘会袒护前夫了。”

九条玲子“龟田昌子小姐,请问,你在案发当晚有没有调整过毛利先生手机上的时间?”

“到底怎么样?你要知道,你要是做伪证的话刑责可是等同于诈欺罪昌子小姐。”

“没错,检察官说的都没有错。”

“那么,你就是承认你曾经调整过手机了?”

“是的。”

“那你说,宇佐美真治跟毛利先生擦肩而过进入店里的正确时间到底是几点钟?”

“我把时间调早了半个小时,所以当时应该是九点五十五分。”

“审判长,从案发现场到证人的店铺,走路只需要花十分钟的时间,可见被告有足够的时间到工地那里杀害死者。”

“辩方律师有什么问题吗?”

“只有一个,昌子小姐,我在开庭之前去拜访你的时候,你曾经说过你对被告恨之入骨对吧?”

“你既然恨他又怎么会为他的罪行制造不在场证明呢?”

“我也不知道。”

“我问完了。”

一审结束后,东京拘留所

妃英理看着坐在对面的宇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