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南方,一座水上小镇。
白墙黛瓦,鳞次栉比,它们坐落在温柔的水乡之上,静静怀抱水色而眠。
渐渐,鸡鸣响起,此起彼伏,逐渐合成一片,天亮了,小镇醒了。
天空灰蒙蒙,小镇又飘起蒙蒙细雨,雨帘拢着整座小镇,柔而薄,似纱似幻。小镇端庄娴静,宛若西子,任由春雨轻拂。
小镇婉约柔静,天南海北的游客都喜欢这里,因而此地常年都有来往于各处的外乡客,他们奔波于各地,喜好这里的慵散与静美。
天刚刚亮开,纵横交错的巷子便渐渐走出人影,他们或是去赶早市,或是漫步在溪边舒展身体。
也有人,早早推开客栈的门,执起一把泛黄的油纸伞,撩起衣缓缓跨过门槛,迈上新的旅程。
一袭素洁衣衫,写满风尘。
小镇的中心,有一座本地人家喻户晓的酒楼,那酒楼是于一年前开起来的,酒楼的菜品一绝,而酒楼老板娘容貌更是惊为天仙。
酒楼朝南而坐,背靠青江,门前是一条小溪,小溪自西向东潺潺流去,溪岸边桃花夭夭,中间也夹杂着数棵俯溪的倩柳,粉绿相间,自成一脉生机盎然之色。
此时,酒楼门店还未开张,但西边连通酒楼后院的侧门却已率先开启——
彼时,只听得自门内响起一道震天女嗓音:
“向轩,我鱼呢!!!”
咣当一声,侧门被人甩开,同时从里面窜出一个十五少年。
只见那少年身形矫健,一袭鸦青色劲装,面皎若雪,一脸痞帅。
一只青白玉杯徒然自门中飞出,少年未料及,直中腿弯处,当即单膝跪倒在地。
少年见势,暗道不好,吓地当即要起身逃走。
哪料,一道青色倩影虚晃而至,少年右臂瞬间被来人反剪在背后。
一个箭步,来人就将少年拖到门口的飞檐下。
女子身着沧浪色掐腰衣裙,墨发编辫垂至胸前,头钗青玉簪,一袭装扮清丽出尘。
那人朱唇贝齿,一双桃花眼似秋水横波,熠熠生辉,瞧上一眼,便惹人心波荡漾。
“臭小子,姐姐我虽内力尽失武功皆丧,但我轻功可还是在的!收拾你,依旧绰绰有余!”女子收紧力道,厉了眼“说!我昨夜新研制的菜品——鲤鱼跃龙门呢?!”
少年虽只有十五岁,但个子已与女子同高,此时被压迫着,站也不是,蹲也不是,极其难捱。
少年向轩皱巴着脸,竭力解释“好姐姐,我真没偷吃你那鱼,这些日子后院招引来好些小猫,定是它们夜里跑进后厨将你那鱼吃了,我实在冤枉呀。”
然而,当即迎来女子一顿爆栗!
“谁家猫偷吃东西,连盘子残渣也不剩!”女子越想越气,咬牙切齿“那猫是成精了吗?偷东西都学会连盘带盖一块偷了?!!”
向轩一怔,恍然想起,昨天他好像是连盘带盖一块顺走的。
心下尴尬:哎呀,吃撑了忘了这茬儿。
“老板娘,老板娘!”忽而,一道火急火燎的声音从院内响起。
只见一个年轻伙计,双手托着一个方正锦盒子,冲到老板娘——向歌面前。
二人双双转头,向歌手里不放人“慌张个什么?酒楼后院起火了?!”
伙计阿元擦了擦额上汗珠,慌慌张张道“酒楼后院没起火!是您的后院起火了。”打开锦盒,只见里面一颗鹅蛋大小的夜明珠。
阿元看着老板娘,小心翼翼“这是李公子亲自送来的。”
向歌蹙眉,问“哪家的李公子?”微顿“东街的?还是南巷李大老爷的二公子?”
阿元汗颜“他们哪敢再来送礼啊,自从上次您让向轩小少爷‘接待’了他二人,他二人就不敢再来了,即使是来也只默默吃饭,不敢干别的。”
“这回是李太守的嫡长子李公子!人天一放亮就在酒楼门口候着了,这会儿正在二楼厢房里等着您呢,并要求一定要见到您。”
话音一落,向歌便转回身,一扬手臂“东西送回去,就说我今日身体抱恙,无法见人,让他回吧。”
听到这番对话,向轩俩墨瞳溜溜直转,俨然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态。
他向歌姐姐的魅力,他从未怀疑过,只是没想到的是,有他这样一位恶名在外的弟弟在,竟然还有人敢来送礼示好。
少年不禁暗想,难道是之前对那些大胆狂徒手软了???
这边阿元很是为难,抱着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忍不住嘀咕“老板娘,那可是太守的大儿子,您这样,恐怕不妥吧?况且这个李公子为人谦和,人也英俊潇洒,要学识有学识,要家世有家世,多少女子梦寐以求想着要嫁给他。再说,老板娘,您都一把年纪了,再不嫁人就没人要了。”
不得不说,今儿伙计阿元的胆子确实肥上了天。
就连仍旧未脱离困境的向轩,听此牢骚,也忍不住笑翻了。
音没落,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