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扑在沈峻的怀里,小鸟依人。柔软的双臂缠着他,又好似藤蔓。
“等了三个月,好漫长。以为你再也不会来找我。”她眨着长长的睫毛,朱红的嘴唇微开,呵出白白的气。
百米之外。孟倩的腮帮子鼓着,牙齿也咬得咯咯作响。双脚不听使唤,朝着两人站着的位置拐去。柳小妙眼疾手快,拼出全身力气拽住了她的衣领。
“拦着干什么!我要去揍这个臭不要脸的一顿!”小警花一股火气从头冲到脚,挣扎中踩塌了一片草皮。
“小不忍则乱大谋,”柳小妙赶紧去捂她的嘴,“暴露身份会坑死他的!”
“哼!”孟倩愤然坐回凳子,抬腿揣得装花的桶子晃了晃,“你眼花了吗?居然觉得我师父是在执行任务?瞧瞧他的手放在哪里再说!”
柳小妙瞥向前方的一对人影。心中不免“咯噔”一下。
即使有浓密的树木和房屋遮挡,也能看得出他们很近地贴在一起。
那个女孩踮起脚尖,含情脉脉地望着沈峻。他不但不推开,还顺势搂住了细细的腰肢。两人深情对望,暧昧气息随风飘荡。
难怪小警花气得要跑去打人。沈峻的人品,大概率不会假戏真做。但为了获取办案线索,这么拼也少见。简直把脑袋别在裤腰上了。
“你别太紧张。我好像有点印象的。之前在酒吧街,看到过她......”柳小妙的本意,是想委婉地提示孟倩,沈峻这是执行任务所需。旁观就好,一定要保持淡定平和的心态。
不过,那女孩实在太引人注目了。第一次去酒吧街的夜晚,人流如织。灯红酒绿之间,一抹性感清冷的倩影闪过。
隔了些日子,魅力不减反增。仪态和身姿尽是惊艳。试问正常的男人,谁能坐怀不乱?
沈峻看似在和她眉来眼去,内心未必不是惊恐的。或许换作他人,不是掉入美色陷阱不能自拔,就是自戳双目,落荒而逃了。
孟倩震惊又愤怒,额头上的青筋也凸了几根。
吃醋混乱了片刻,也慢慢地记起来了——沈峻从酒吧街回来,口红印很清晰。口红的色号,和女人的唇膏颜色,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珠光粉!
“原来是这个狐狸精,把他的魂儿勾走了......”
“黑白两道,岂能同路!”
小警花后知后觉,握紧了双拳。
和周莹吵的架,斗的嘴,全部是白瞎了一堆精力。幸好对柳小妙猜忌归猜忌,还没上升到敌我矛盾的层次。关键时刻,还有一个同伴不离不弃。
到处树敌的后果很可怕。尤其是师父色迷心窍,铁定了会出手相护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行走在灰色地带,在真相大白之前,勿轻举妄动。
“哎,总不能让她占我师父的便宜!”看到他俩迟迟不动,孟倩终于克制不住,按住剪刀,迫使柳小妙停下了手里的活儿。
“这还不简单,小菜一碟!”
“尽哄我,有本事你让他们现在就分开!”小警花闷闷不乐地瞪着眼睛。抱在一起足足十分钟了。还不嫌腻吗?
柳小妙拍了拍手心上的碎叶子,从背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剪刀飞快一划,三五下扯去包装,露出粉粉嫩嫩的肉肠,朝着树丛用力抛过去:“唰!”
“汪汪!汪汪!”丑陋的斗牛犬扭动着肥胖的身子,笨拙地从棚子旁边的狗窝钻出。
闻到了香味,它馋得吐出大大的舌头,兴奋地大叫。铜铃般的大眼珠子更是凸得圆乎乎的,好像快要从眼眶里滚落到地上。
狗叫声大煞风景。薇薇安身子一颤,抱着沈峻还没温存够,就被打扰得心烦意乱。
“花姐!拴住‘呆霸王’!给它套紧嘴罩!”她拉长了脸,几乎要哭出来了。
孟倩和柳小妙相视一望,努力地憋住了冲口而出的狂笑。
呆霸王?!
曹公写《红楼梦》给薛蟠取的诨名,居然送给了这狗子!可见这坏东西多不招人待见。不但没有一副好的模样,也不配一个正常的名字!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女人和沈峻各自站开,衣衫整齐。看得出仅仅止步于搂抱。得寸进尺未遂。
小警花的精神顿时随之一振。还来不及欣喜,又被笨拙搞笑的丑八怪逗乐了。
斗牛犬叼着火腿肠,懒洋洋地蹲在树下,旁若无人地大口嚼着。
她一心要看看它套上罩子,嘴巴张不开,想叫又叫不出来的悲惨样。好把前几天积攒的郁结之气痛快地发泄出来。竟然忘了闻声赶来的监工已经手执皮套子,越来越近。
听到身后传来叮叮的马丁靴子声,柳小妙赶紧埋头“咔嚓咔嚓”剪花枝。
紧急关头,也顾不上去提醒孟倩了。按理说,小警花训练合格才能上岗,反应也比普通群众快。操人家的心显得多余。
薇薇安当着沈峻,不得不忍着要将呆霸王扒皮抽筋的冲动。她记得他是喜欢动物的,也就不能随意杀生。
然而,目光扫过来,她很是惊诧:树下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