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大明之殇(2 / 3)

考中进士,名列三甲第41名。

值得一提的是,他名字前一名的是个来自广东的小伙子,名叫袁崇焕。就这样,两位猛人在考场不期而遇,又从这里开始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

没多久,孙传庭被先后派到河南的永城和商丘当知县。在任上,他扫黑除恶,安抚百姓,干得风生水起。

短短两年内,他就凭借突出的政绩从地方升到中央,一路升任吏部稽勋司郎中,官居正五品。这一年,孙传庭才30出头。在这个年龄就做到五品的吏部官员,他的前途可谓一片光明。

然而,吏部的新工作没干多久,孙传庭就选择了提前退休。

当时,魏忠贤把持朝政,阉党势力如日中天,这也导致想要在当时的大明官场混,不给魏公公舔脚,官就没法做下去。于是,大明官场一度刮起了认阉为父为业的风气。曾任礼部尚书的顾秉谦,算是最无耻不孝的。

他当时比魏忠贤大18岁,在他70岁高龄的时候,竟然让自己的儿子认魏忠贤为爷爷,也就是变相地认魏忠贤为爸爸。为了高升,认太监为爹也是没谁了。

而孙传庭为人刚毅正直,自然不愿意去舔魏公公的脚。于是,他果断选择回山西老家养老,这一闲就是10年。

假如是太平盛世,那么回家之后大可舒服地过自己的富家翁生活,但当时大明的局势已经是江河日下。

内有农民起义,外有后金入侵,山西更是成为农民军、后金军与明军三方祸害的战场。面对如此混乱的时局,孙传庭也渴望做出一番事业。

公元1634年和1635年,后金两次入侵山西。孙传庭自掏腰包组织军队抵抗后金兵,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战果。也正是靠着这两次出色的表现,让焦头烂额的崇祯皇帝看到了孙传庭的能力。

于是,公元1636年,崇祯皇帝破格任命孙传庭为陕西巡抚,官居二品。对于崇祯皇帝的这个任命,大明朝廷里几乎全票通过,无人反对,因为这个职位堪比如今的“韩国总统”,谁干谁倒霉。

孙传庭前面的6个巡抚,有5个被罢官,另外一个更是直接被流放监理,这也使得谁也不愿再去当这个陕西巡抚。

但对于当时的孙传庭而言,他急需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于是毅然决定前往。然而,崇祯这个人又贼又抠,又想马儿跑,又不想马儿吃草。

面对孙传庭提供军饷的请求,作为皇帝的崇祯却一个劲地哭穷。拉扯一番后,崇祯毕竟还是要点脸面,也不能真让下属上任当个光杆司令,于是抠抠索索地给了6万两银子,表示作为启动资金,剩下的钱和兵让孙传庭自己想办法。

虽然有点空头支票的意思,但也算给了他一个特权,允许他自行招兵买马,筹集军饷。

孙传庭一到陕西,就发现这活还真不好干。

当时整个陕西已经彻底失控,贼寇遍地。除了西安等少数大城市还掌握在朝廷手里外,其他地区俨然成了造反人才培训基地。面对乱军,孙传庭深知“无粮不养兵”的道理。

谁有吃不完的粮食,谁有白花花的银子,谁就有了人心。有了人心,军队才能有一战之力。道理简单,可做起来却很难。大明朝缺的就是人心。

孙传庭上任之初就开始练兵。一方面,他招募了3000精锐士卒,整军备战,使得明军的战斗力大幅提升;另一方面,他大力清理被豪强地主侵吞的屯田。

由于孙传庭在陕西的一番整顿,明军很快就焕然一新。

不久,孙传庭就给崇祯献上一个大礼包。在黑水峪之战中,面对闯王高迎祥,孙传庭最终活捉高迎祥,一战成名。随着高迎祥被押解京师处死,农民军最强的一支力量就此瓦解。

之后,孙传庭更是大举扫平陕西境内的十几股反贼,上任仅一年多就基本确保了关中地区的安全。他又联手洪承畴,一度大败李自成,使得这位新闯王狼狈地带着仅剩的18骑逃入山中。

自此,孙传庭逐渐在明末的乱世舞台上崭露头角,声名鹊起。而崇祯的这笔6万两投资,在孙传庭手里已然翻了几十倍。

然而,就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没多久,孙传庭却被崇祯下了大狱。公元1638年,清军入关劫掠。

崇祯命令孙传庭、洪承畴等剿贼军队全部进京,与清军作战。当时,兵部尚书杨嗣昌非常反对,力争“贼未绝种,成仇川亭,遗留一人”。

崇祯却不听劝谏,果断拒绝。最终,这波瞎折腾直接让已经面临崩溃的李自成等农民军死灰复燃。

之后,孙传庭因为与杨嗣昌不和而遭受排挤,他多次请求面见崇祯帝商讨军国大事都没得到重视,这也使得孙传庭多少有些心灰意冷。

刚好,他因为感冒导致耳朵失聪,请求辞职。在杨嗣昌的影响下,原本就多疑的崇祯认为他是在撂挑子,于是将其逮捕下狱。之后,孙传庭在牢中待了整整三年。

在他被捕入狱的三年期间,李自成、张献忠等人东山再起,农民军逐渐做大,已成燎原之势。关外的形势也急转直下,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