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于又到了自己发挥的时间,上头的书吏却也是忍不住笑了:“私设公堂?乔多福,你竟然以为这是公堂?”
私设公堂确实是大罪,严重程度不亚于谋反。不过书吏本来就是苏县令从县衙派过来的人,也算是正儿八经的公职人员,怎么可能犯这种错误?
就连他在上面敲桌子都只是用的镇纸,所以看着像是升堂审案,实际上细节全不对。
而且,“乔多福,都说了是让你过来配合查案的,难道县衙还审不得你了?”
私设公堂当然是没有的,最多也就是个公器私用——书吏是县衙的,涉案人员乃至于一些底下的差役也是县衙派来的,不过就说他们在查案子又怎么了?而且说白了,只要没有真正设堂判案的架势,实际上这年头,哪家处理仆从下人不是自家在家里就审完罚完的,这都根本不是个事儿。
也就是乔多福黔驴技穷,这才图穷匕见想出这么个杀招。
但有用吗?根本没有。
张爱英还在旁边提问:“大人,不知道乔多福这该当何罪?”
“他这样,算是与人合谋,设方略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妾,按律当杖一百、徒三年。”对于法条,书吏张口即来。
直白点就是打一百板子,再服三年劳役或者说流放三年。
其实当然是不至于这么严重,适用法条也不至于这么死板,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就乔多福的情况,真要判案根本不可能有这么严重,甚至很多不想理事的官员遇到这种案子都只会和稀泥,毕竟是自家表妹,又不是出去拐带别的良家。治理一方的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地盘上有多的大案子,最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民风淳朴百姓安康,才能显得父母官治理有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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