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
一个农户,买了不少东西,准备回家过年,和老婆孩子,吃一顿好的,走得比较匆忙,只为赶回去吃上年夜饭。
不过在回去的路上,他看到一个挺大的包袱,就掉在路边。
“这是?”
农户蹲下来,打开包袱看了看。
只见里面的是五件很漂亮的羊毛披肩,看上去是被穿过了,但还是很干净,并没有很脏,摸了摸很暖和。
“应该是什么人掉下来,现在就是我的了,正愁没有衣服过冬。”
农户没有什么拾金不昧的想法,看到那么好用的东西,直接据为己有。
他也不觉得,别人穿过的衣服,自己再穿会不合适。
这样的羊毛披肩,他们从来没见过,平时穿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突然有那么漂亮的衣服,那是求之不得。
回到村子里。
这个农户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还一边和村子里的人打招呼。
“我回来了。”
走进家门后,农户就把捡回来的衣服拿出来:“你们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里。
城内的街道上,一个冷得浑身颤抖的乞丐,走在被积雪覆盖的路面,手里拿着个破碗,到处行乞,想讨一碗年夜饭吃。
这个时候,一架马车,急促地从他身边走过,还差点撞上去。
“走那么快,赶着去送死啊?”
乞丐骂骂咧咧,想把自己的破碗,用力往马车砸过去,发泄一下心里的不满。
想到破碗又是自己吃饭的工具,他不舍得,只能收起来,放下这个念头,不过就在此时,一个包袱,从马车上掉落,并且在地面的积雪上滚了几圈。
“喂……”
乞丐想提醒马车的主人,东西掉了。
但是想到马车差点撞到自己,车上的人很可恶,他咬了咬牙,不打算提醒了,将那个包袱打开,只见里面是好几件棉袄。
“这是好东西啊!”
冷得颤抖的乞丐,此时终于不抖了。
他赶紧穿在身上,感到一阵暖意袭来,大叫舒服。
于是乎,乞丐就裹着这件棉衣,继续行乞,快把城内全部走了一遍,最后终于讨到一碗冷饭,一些淋在冷饭上的肉汤,在一个大户人家的门头下,以路灯照明,吃了饱饱的一顿。
对于乞丐来说,今晚不知道多幸福。
类似的事情,不仅在京师城内出现。
在城外的乡村,以及应天府治下的几个县城,都有发生。
有一些人,或者乞丐,无缘无故,捡到了一些衣服。
不是棉衣,就是羊毛大衣,或者羊毛毯、披肩等。
捡到的都是一些家境贫寒的百姓,舍不得丢弃,绝对会带回家里。
丁谷刚和刘信二人,改头换面地出现在应天街道上。
锦衣卫今晚也安静下来了,在外活动的人,数量不如以往的多,他们并不担心被发现,此时正看着,那个捡了棉衣的乞丐,还在灯笼之下吃着冷饭菜汁。
“草原上一个部落,发生了天花,正好给我们带来了机会。”
刘信问道:“丁兄发烧好了吧?”
丁谷刚说道:“早就好了,穿一会天花病人的衣服,我们染上程度不算严重的天花,以后就再也不会感染,也就不怕应天府天花大爆发,留两件到时候安排人送去给朱允炆,方便他献功。”
刘信道:“我知道怎么做,只是以衣服的方式,把天花散播出去,好像也不怎么样吧?我们穿了衣服,发烧两三天就好了。”
丁谷刚淡定道:“刘兄就放心吧!那些衣服,毒性更强,和我们的不一样。明天一早,肯定会出现很多发烧的病人,到时候我们再看应天府的热闹。”
刘信大笑道:“这个热闹,一定很精彩。”
普通百姓的死活如何,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算全部死了,也不会感到心软。
“我们真的要这样吗?”
唐赛儿就心软了,很害怕到时候会死太多的人。
丁谷刚冷哼道:“不这样,要如何?你找个时间,去和朱允炫接触,悄无声息地把天花传给他,或者引他到天花正在爆发的地方,我要先让他死。”
天花的致死率很高,存活率极低。
染上了,基本和等死没区别,这就是丁谷刚要杀朱炫的方法。
“好吧!”
唐赛儿只好同意,但看着那么多人去死,她真的不忍心。
作为白莲教未来的圣母,她的想法,其实也挺圣母的。
“不过我们找那个草原部落买衣服的时候,发现还有另外一个,大明人也去买。”
刘信说道:“我们的人追查了一下,那个买衣服的人,把衣服密封在一个坛子里,最后也是送回应天,好像是朱允炫那个医院的人,那件衣服,再也没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