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刚进入京大文学社的那天起,她就被文雄师兄的风采吸引住了。
师兄虽然不帅,甚至有些矮有些胖,但很有风度。
第一次社团活动,师兄吟了一首郭沫若的《女神》,那浑厚的声音,那充沛的情感,让她头皮发麻,小鹿乱撞。
那时候,她是大一新生,文雄师兄是大四学长,而且已经保研了,是文学社社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被文雄师兄的才华所倾倒。
渐渐地,她发现她喜欢上了师兄。
是喜欢,还是爱?她有些分不清楚,或许这是一个意思吧。
浑身触电般神奇的感觉。
他的容貌怎么也忘不掉。
从小到大,因为学习好,她收获了无数的荣耀和掌声,可没有爱情。
因为她根本看不上周围的男生。
都是一群小毛孩而已。
女人有天生的慕强心理,何况优秀如她?
而且……尽管不愿意承认,她心中也知道,可能也没有人看得上她。
肥壮的身躯和长满青春痘的脸庞带给了她不自信,甚至是自卑,深深藏在她内心深处
越不自信她就越孤傲,越孤傲就越渴望爱情。
好痛苦,直到来到京大碰见文雄师兄。
心里响起了美好的音乐。
可她不敢表白,因为她的容貌太普通了。
她只能默默地陪伴和付出,一路跟随。
只要能在他身边陪着她就行,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这样陪着……
师兄偶尔说起他喜欢短头发的女生,她就不顾一切去理发店剪掉自己留了多年的长发。
不知道师兄能不能感受到?
如今亲眼看见师兄得偿所愿,她比他还要开心。
气氛已经到了,她忍不住想要跟师兄说些话,表达自己的内心。
她已经忍了三年,就快疯掉了。
“师兄,其实你在我内心深处,都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吕娜鼓起勇气道,做起小女儿的扭捏姿态。
“你在我心中也是,从文学社算起,咱们认识已经三年多了,现在又成了同事,这几年你一直是我的左右手,我没有拿你当属下看,一直拿你当好朋友好战友!”张文雄道。
“师兄,只是好朋友吗?”吕娜脱口而出。
张文雄瞪大了眼睛,似乎不认识吕娜一样。
“对不起,师兄,我......我.......”吕娜的脸红得如同红苹果一样。
她为自己的鲁莽后悔,现在,或许还不是时候。
“额.......”张文雄终于察觉到了吕娜的感情,顾左右言他道:“还是好同事。”
吕娜的脸顿时没有了血色,张文雄话里的意思很明确。
“我明白了,师兄,你千万不要有压力,我不该说的。”
吕娜转身跑开,眼泪不争气狂飙。
果然,还是不行么?
张文雄想要去追吕娜,刚起身,身子又顿住了,还是坐了下来。
他从来没有想到吕娜竟然对他有这样的感情,不知道有多久了。
可这份爱,太沉重,他喜欢纤细小巧的女生。
坐下喝了一会儿咖啡,平静了一下心情,今天的尴尬丝毫影响不了他内心的兴奋,他掏出手机,诺基亚7650,这是一款采用塞班系统的高端滑盖手机,五维摇杆手机、内置摄像头的手机,这样的手机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这是考入省委组织部后一个老板送的。
考上省委组织部后,他在家乡的名气和影响力立刻飞速提升,比当初考上京大还要大!
当时还都是把他当作一个有前途的孩子,而现在已经当成领导上供了。
很多领导、老板蜂拥而至,送这送那。
对此,他欣然笑纳。
手机,已经换了三四个了,每个都是用几天,有人送了新手机就去商场看一看价格,如果价格比原来的高就换!
想到送他手机那个老板谄媚的样子,张文雄心中发出一阵冷笑。
舔狗!
滑开键盘,一边想着一边打字,现在用手机还不太熟练,一会儿才编好短信:“我明天去研究室报到了。”
然后发给了林暮雪。
过了大约十分钟,林暮雪才回短信,简单的两个字:“祝贺!”
张文雄皱了皱眉头,从有了手机后,他没少给林暮雪联系,可每次对方都是不冷不热,让他很恼火。
怎么不上钩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才华还没有充分展示?
他这些年在各种报纸、期刊杂志上发表了不知道多少文章、诗歌,可这些又不能直接拿给林暮雪看,真是愁人!
第一次见面,林暮雪的漂亮大气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感觉是个大家闺秀,只有这样的女孩,才有资格当他的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