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谈判(三)(3 / 3)

诡神冢 焚天孔雀 5664 字 2个月前

骄傲放在了心里,在你心中,我们都是没有文化的粗鲁人吧……”

甄菲听着陈智的话,眉头微微动了一下,没有任何回答,这时就听陈智继续说道,

“我听说过你的祖先故事,你的曾祖父抱着玉鼎跳入河中的事情,是真的吗?”

“当然!”

甄菲依然扭着脖子,语气坚定的回答道,同时脸上浮现出一丝明显的骄傲。

“这是我们甄家的原则,我们甄家从明朝末年一直运营到现在,已经几百年了?历经了几十代人,见过的达官贵人多了去了,从来没违反过原则,这是我们甄家的家风!!!”

“那你认为?昔日甄老爷子的这种宁为玉碎的行为对吗?”,陈智轻声问道。

“这个要看你怎么想了?”,

甄菲面色冰冷冷的回答:

“在不重信义的人眼中,这就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但在重信义的人眼中,这是一种舍身取义的行为,毕竟人的价值是不同的,命的价值也不同

但自从这件事情之后,我们甄家在全国,甚至整个东南亚都是首屈一指的私人银行!”

“那好,那我就理解为,你赞成这种行为了……”,

陈智笑着弹了弹手里的烟灰,说道:

“我平常是个闲散的人,有时会读些历史故事,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故事,与你曾祖父的事情很相似。

《庄子》上有一则典故:尾生与女子约,女子三日不至,遇大雨,尾生抱柱而死。

说的是春秋时有个男子叫尾生,与一个姑娘相约,不见不散,结果遇见大雨姑娘因故没来,尾生为了守信诺,撞柱子撞死了

后世对这件事大加赞扬,感慨不已,认为君子言必信,行必果,尾生该是一个君子了。

但我却认为,尾声的这件事有些过于偏激了,他就这样死了,那女子将来怎么办,谁来为他的家庭负责任呢?为了那一个不怎么重要的约定,为了践行自己的诺言,就这样放弃了生命。

这件事在你们眼中是义举,但在我看来,未免有些欺世盗名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