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知道15年后还是按照现在的模式发展,商业精英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国家控制着。
政坛精英只是美利坚商业财团的名面代言人而已。
安德鲁.卡内基认为公司监督方面的法律已经很完美了,但威廉四世却不认为如此,而是因为最高-法院应该精益求-精的,对其作出进一步的修改。
所以荷兰最高法-院修改的是“正当程序”这一法律概念。正当程序是荷兰法律的一跳基本远侧,从1880年以前,正当程序指的是度度程序的按步执行,休正之后,正当程序的重点转移为程序是否合法。
威廉四世推动这些法律的变更,为的即是防止未来出现更多吃螃蟹的人。
“正当程序确立了荷兰法律上要求任何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能剥夺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及任何人不会被随意逮捕、非法没收财产等,这可以加强荷兰对各级政府公权力的约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