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西斜,收起了刺眼的光芒,柔和地洒在碧霄堂的院子里,透过窗户把外书房里照得一片敞亮,隐约传出男子恭敬的声音。
“世子妃,属下已经令人搜遍了药行街一带,都没有找到那关锦云,现在巡城卫还在往周边继续搜索”朱兴语带惭愧地禀道。
“既然卡雷罗已经落入我们手中,那就不着急!”南宫玥温和地笑了笑,气定神闲。
从萧影跟丢了关锦云的那一刻起,他们也猜到以关锦云的谨慎,十有八九是不会去药行街接应卡雷罗了。
朱兴虽然也知道关锦云是不会轻易放弃卡雷罗的,却还是眉宇深锁。只要一想到那个会使蛊毒的百越前圣女还在骆越城里,他就觉得坐立难安。
南宫玥眸光一闪,淡淡地又道:“关锦云,不过是一个人罢了,只要她还有所图,就不怕找不到她。朱兴,你让阿蓝他们也别整日里那么紧张,俗语说的好,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至少我们现在已经确定敌人到底是谁了。”
未知的敌人才是更可怕的。
朱兴纠结的眉头稍微纾解了些许,也是若有所思。世子妃说得不错,如今关锦云已经暴露了她自己,就算他们一时找不到她,可是她若想要再有所作为,也必然会束手束脚。
这里可是骆越城,是他们镇南王府的地盘!
任关锦云有万般诡计与手段,她也只有一个人!
南宫玥悠闲地饮了口热烫的普洱,浓醇饱满,回味甘醇,令她觉得通体舒畅,整个人更为放松。
自家的茶喝着就是舒心。
她嘴角微勾,盯着那橙黄浓厚的茶汤,半眯眼眸。
“朱兴,你可知百越的使臣什么时候到骆越城?”南宫玥一边放下茶盅,一边意有所指地问。
朱兴若有所思地勾唇笑了,“回世子妃,应该就‘快’了。”
南宫玥眸中流光一闪,原本悠闲的气息中多了一丝锐利,抬眼吩咐道:“朱兴,你想办法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就说是百越惧我南疆军威仪,屈膝于世子爷,特来为世孙贺岁。”
闻言,朱兴顿时精神一震,之前的颓然一扫而空,眸中精光四射。
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回应声,外书房里安静了下来。
日头西沉,天色也随之渐渐地暗了下去,夜是那么恬静安详,与白日的喧嚣躁动形成鲜明的对比。
然而,宁静终将被打破。
当黎明的第一丝道光照亮了东边的天空时,骆越城就开始苏醒了,天越来越亮,城中也越来越热闹。
仅仅是一晚过去,百越使臣要来朝贺的喜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骆越城。
一大早,城中的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百姓们一个个都说得眉飞色舞,与有荣焉。
那些说书人更是即刻将这些事编成了小段子在茶馆中绘声绘色地说给茶客听,说世孙出生时,天生异象,彩霞满天,百鸟齐鸣,世孙乃是天上星君下凡;又说那百越王听闻他们世子爷有后,吓得是寝室难安,就怕世子爷不日挥兵南下,所以这次才卑躬屈膝特意派使臣来给世孙贺岁,望世子爷垂怜
说书人说得口沫横飞,不时地拍下惊堂木吸引茶客们的注意力,看他说得有伴有扬的样子,就好似他当时就在百越王宫,亲眼看着百越王如何写下那封朝贺信似的。
四周的茶客们一边听,一边七嘴八舌地交头接耳,把世子爷夸了再夸,把百越王贬了再贬
大堂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头发花白、身形伛偻的灰衣老妇,她半垂首盯着手里的茶杯,鬓角垂下几缕鬓发,恰好遮住了她大半脸庞,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眼眸不似普通的老妇那般浑浊,明亮而锐利。
她捏着茶杯的手指微微用力,杯中的茶水因此荡漾出一圈圈涟漪,就好似她此刻的心情一般。
这才短短数年,原本蒸蒸日上的百越怎么会走到今日这一步!
关锦云的心中一时千头万绪,疑惑,不甘,愤怒,后悔交织成一张巨大的蛛网,把她牢牢地缠在其中。
她看似平静,脑海中如走马灯一般闪过许许多多过去的事。
她不是大裕人,本名自然也不叫关锦云,她真正的名字是阿依慕。
她自小就天资聪颖,被前代圣女和当时的百越王寄予厚望,所以才会把她许配给太子莫吉亚,希望她能助其治理百越。
登基后的前几年,莫吉亚还算励精图治,可是很快就原形毕露,色欲熏心,宠妃不断,着实令人厌恶。
她是百越圣女,既然王不可靠,那也唯有她来为百越四处奔走。花费十几年,她总算在百越和南疆布好了局,安排好了一切。
待她三十五岁那年,她觉得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就把手上的势力一分为二,分别交托给了奎琅和卡雷罗,以后就但看他二人了!
她深信狼必须自己去磨炼爪牙,才能保持血性,所以她不能把猎物白白交到他们手上。只有百越的王者保持虎狼之心,百越才会强盛,
之后,“阿依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