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决战天下第一剑(1 / 3)

三人没有留宿在薛家庄, 只有去找附近的客店投宿,掷杯山庄离这里还有几十里路。

明日红袖要决战,决战地点在薛家庄后面的青山山顶,若是离得远了,会因为赶路吃大亏。客店并不大,但尚有江南水乡的雅致,他们出手阔绰, 自也能让他们打扫整理得纤尘不杂,换上新的被褥。

因为客店要完成这些事需要时间, 所以他们先坐在客店雅间吃饭。

楚留香通过客店的窗口看向街头,叹道“我竟还没有来得及和薛大侠谈杀手的事。”

红袖给他倒了一杯茶, 说“你明日一见, 不就可以确定是不是他了”

原随云见她给楚留香先倒茶,又冲他微笑, 目光一寒, 又很快掩饰过去。

原随云忽握住她的手, 道“红袖, 那是薛衣人, 你有没有考虑过我”

红袖叹道“当时蛮劲发作, 就出言挑战了,没有考虑太多。但是说出来之后, 我觉得那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原随云道“蛮劲李红袖,你就丝毫不会为我控制你的蛮劲吗”

红袖微道“他看不起女人,我就叫他败在女人手里。我很不明白, 为何这世上的男人,狗熊看不起女人也就罢了,为何英雄也看不起女人。女子男子都是人,是人就不该仅以性别论高低,而是看一个人的能力、作为、品性、格局。还有男人的许多观念都是糟粕,什么美貌和忠贞通常不会出现在一个女人身上、马比女人对男人更忠心,那么我请问二位男人,英俊和忠诚是否通常会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狗是不是比男人对女人更忠心为什么女人就非要对男人忠心,而男人就不需要呢薛衣人仅因我是女人看不起我,那我堂堂正正将我的做人尊严拿来就是,决不摇尾乞怜,也决不阿谀谄媚。美貌的女人天下多的是,忠贞亦非难事,仅是这天下大多数的男人配不上罢了。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男人如果自己太烂遇上的当然只能是那样的女人。不然凭什么呢”

原随云也还就罢了,楚留香却觉得许多毛病自己全都有。

楚留香现在也绝对明白红袖绝非普通女子。若不是苏蓉蓉已然告诉他左明珠的借尸还魂是假装的,他都要怀疑红袖也是借尸还魂了。她再不是当年那个博闻强记,却把所有关注和爱慕都放在他身上的女孩子了。

哎,他为何又想起此事但是楚留香又看到原随云还握着她的手,他心中又像每一次所看上的美人装作没有看上自己时的失落一样,或者这种失落更加强烈。毕竟,红袖不是别人,红袖也比别的美人更加美丽。

原随云叹道“看来,我也要娶一个母老虎呢。”

红袖道“我是楚香帅的义妹,你应该放心一些,我不会故意杀人的。而且,温柔我也会呀。”

原随云笑道“我自然知道你会温柔。”原随云在治疗期间,与她接触半年,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她温柔的一面。

红袖笑道“你看上比我更温柔的,需要更温柔的女人填补精神残废的男人的特殊心理需要的,请及时跟我坦白,我会祝福你们的。刚好,我可另外找一个正常的男人。”

原随云道“你确定能找到更好的男人吗”

红袖道“哪有人像你这么自负的”

原随云道“没有一点自信,哪敢娶李红袖”

楚留香咳了一声,说“你们好像当在下不存在。”

红袖这才抽回自己的手,说“还是说正事吧。明日大战,你正可以见识一下薛衣人的剑法,可解你疑惑。我赢了他,你先试着为两家调停,那样左大小姐和薛公子也不用这么可怜了。”

楚留香叹道“我更担心你。”

红袖道“我便是真的不敌,凭我的轻功也能保得性命。”

原随云心想有我在场,真到那个时刻,我们两人联手,定能无碍。其实只我一个人的武功也未必就不敌薛衣人了。他是天下第一剑,但是除了剑之外的其他武功,他定不敌我。

楚留香也想到了,不禁叹道“只不过那毕竟不太光彩。”

红袖道“对我有点信心吧。”

红袖休息得很好,甚至她难得的老老实实躺着睡着,依照她所知的最高明的吐纳之法,反而没有打座行气。打座虽然好,但也不能完全代替睡眠,所以她通常时半夜打座,半夜睡眠的。

天微微亮,红袖就起来了,她没有梳女子繁复的发髻,只在头顶梳了一个男式发髻,用一条乳白色的发带系住,还穿上了所带的换洗的新衣。

红袖日常穿麻衣,但是自和原随云自重逢后多更金贵起来,原随云会送她锦罗绸缎的衣衫,她也不会拒绝。

三人吃过早饭出发,街上的行人还不多,偶尔有几个买饼和买馄饨的小商贩开业了,街道两旁的商铺却没有开门。

薛家庄依山而建,他们围过薛家庄爬上后山。

山顶朝阳光芒万丈,明霞千里,让人心旷神怡。没有人比原随云更爱这种光芒,也没有人比原随云更恨这种光芒,他的经历和他的性格,注定他是个矛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