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没有我4老婆唱的好听(1 / 3)

大概是运气好,祁彧正赶上季悠学校的校歌赛。

校歌赛算是校内非常正规盛大的比赛了,有小有名气的评委,不亚于专业歌手的参赛者,还有顶级的灯光舞美。

所以对校内的学生来说,四年间至少也要去看一次校歌赛,本科生涯才不算遗憾。

季悠的室友里有在学生会工作的,帮她弄到了两张票,还是正对着舞台的位置。

她当然是和祁彧一起去。

中午季悠约着丁洛一起在食堂吃香锅,丁洛最近泡在实验室里忙的脚打后脑勺。

她正为着将来能去普林斯顿留学做准备,她们专业的那个季教授是她的榜样,季教授就是普林毕业的。

“哎我这个孤家寡人就不去校歌赛凑热闹了,我找梁浓逛街去。”

梁浓的忙碌程度跟她不相上下,医学院的期末考试难度远高于其他专业,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老师也不会让她们得过且过。

好在梁浓的学习习惯好,还应付的过来。

季悠多少有点愧疚。

自从祁彧在北京养伤后,她都没怎么跟丁洛一起吃饭了。

本来两个人所属不同专业,能够见面的时间就少。

祁彧晃着一杯酸梅汤,抬眸道:“这都多少年了,你都不去上海见郁晏一面。”

提到郁晏,丁洛脸色一僵。

她用筷子在米饭里面捅了捅,然后闷头扒拉了一大口米饭,就着一根齁咸的西蓝花,慢吞吞的咀嚼着。

“他不是也没来北京找我吗,为什么非得我去找他。”

勉强将米饭咽进去,丁洛嘟嘟囔囔道。

季悠也挺为表妹抱不平的。

她觉得洛洛对郁晏够情深义重了,当年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连学习都不顾了,谁的话也不听。

结果郁晏一声不吭的就去上海了。

这一去之后,距离没产生美,反倒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了。

“你跟郁晏说,我们洛洛在物理系可受欢迎了。”

季悠轻轻推了推祁彧的胳膊。

她可没瞎说。

丁洛长得清秀有灵气,声音又脆又嫩,随着年龄的增长,身材变得越来越好,偶尔周末还能出去兼职个主持。

刚入学那时候的新生晚会就是丁洛主持的,因为艺术团的老师看她身材高挑,玲珑有致,穿起礼服来漂亮,最后就订了她。

因为经常活跃在主持台,所以丁洛在学校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尤其是他们物理系。

物理系本来就男多女少,暗自倾慕丁洛的男生自然不在少数。

这两年多有暗暗表示的,也有穷追猛打的,但都差点意思。

丁洛清楚,是差点怦然心动的刺激。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真的只对郁晏有过那种感觉,一见到他就欣喜若狂,不见到他,脑子里也总想着他。

再也没人能带给她郁晏那种诱惑,有时候她甚至觉得,郁晏是不是给她下迷-魂药了。

祁彧把酸梅汤喝完,放在一边:“我还真替你说过,但郁晏说不用担心,你不喜欢书呆子。”

丁洛鼓了鼓嘴,恨恨道:“我呸!我明天就找个学霸谈恋爱!”

她就是说说而已,真让她去找,她就萎了。

祁彧眯着眼,半戏谑半严肃道:“作为你未来的姐夫,不得不告诉你,郁晏收到的女粉寄到基地的礼物,一个屋子都要堆不下了,他现在的工资,值得大批网红往上扑。”

丁洛挺着脖子不屑道:“巧了,我也不担心,他就喜欢书呆子。”

两个人谁都不愿意先低头。

郁晏对于自己离开时丁洛的忽视还是有点耿耿于怀的,而丁洛对他的不告而别更是如鲠在喉。

两个年轻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方向。

但好在他们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他们还爱着彼此。

吃完午饭,丁洛跑回图书馆上自习,季悠和祁彧去逛超市。

他们准备买点零食去看校歌赛,毕竟漫长的三个小时,肯定会看饿。

晚上六点,他们拿着门票,排队等待入场。

一边排着,一边听身边的人聊天。

“哎你有没有支持的选手啊?”

“有啊,穆迪拉学姐呀,她是去年的冠军。”

“我好想听说过,少数民族吧,长得也超级漂亮的。”

“关键嗓音真的好听,我是学姐铁粉。”

“我记得她好像还去参加了《流行好音乐》,后来是因为课程原因退赛了,要是不退赛说不定现在都出道了。”

“对对,我觉得她唱的一点也不比《流行好音乐》的冠军差。”

“今年好像还有个乐队不错,我听过他们的原创歌曲,在网上点击量还挺高的。”

“是嘛。”

......

季悠回过头来对祁彧道:“我也听说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