崽,咱们着猪肉可就是永远都吃不完了,可不比你多吃这几块猪肉要好得多?”
王卫青认真一想:“没错,是这个理儿,行吧,庭生哥,反正这是你的地方,干这事儿也是你找我做的,你说行就行,我都听你的。“
“好,那你留在这儿看着野猪,顺便干点其他的活,我回去找沈大壮,看看能不能说服他跟咱们一块儿干。”沈庭生站了起来,急急忙忙地就往地道口走。
谢华香把准备给沈丽华上学的时候穿的衣裳改好了,接下来就轮到给沈庭生做衣裳了,沈庭生当然是不肯的,自己都还没挣到钱给小媳妇买好吃的,做新衣裳呢,怎么还能让小媳妇反过来给自己做衣裳?
当时谢华香拿出一块藏蓝色的布料说:“你看这个颜色,我就是特地买了来给你做衣裳的,这种颜色就是要男人家做了才好看,姑娘家怎么能穿这么老气的颜色呢!”
沈庭生还是说什么都不同意:“你给自己做,你嫌颜色老气,就做了去干活的时候穿,不干活的时候才穿你那些好看的。”
谢华香拗不过他,索性不说了,反正手是她自己的,她爱给谁做给谁做,他还能管得了不成?
他不让她量尺寸也没啥,找一身他平时穿的衣裳,估摸着也就知道该做多大的了,真做出来了,还怕他不穿吗?
沈庭生从地道里钻出来的时候,谢华香正裁好了布,准备开始缝呢,见他突然出来,还脚步匆匆地往外走,不由得有些担心:“庭生哥,怎么了?”
沈庭生脚步不停:“没事,我去找个人。”
“哦!”谢华香有些莫名其妙地低下头,继续弄手里的东西。
沈庭生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脚下一顿,回过头说:“我打算找沈大壮来跟我们一起干,你有没有意见?”
谢华香哪里知道沈大壮是谁啊,不过她一向认为,沈庭生比她聪明能干多了,从上辈子他能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到最后成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富豪就可以看出来了。
她哪里敢对他的想法做法有丝毫的异议啊,她现在最害怕的事情就是,由于她提前介入了他的生活,而导致他的事业轨迹发生了改变。
所以,谢华香对于沈庭生干事业的态度是,不管不问,尽量不干涉,只是从生活的方面尽量去关心他而已。
因此对于沈庭生的这句问话,她想也不用想就回答说:“我当然没意见啊,你怎么想就怎么干好了,我肯定支持你的。”
沈庭生微微点头:“谢谢!”大跨步走了出去。
谢华香继续忙活手里的东西,突然甜甜地笑了起来,他在做事情之前居然会记得征询她的意见呢,说明他是真心把自己当成伴侣,不管做什么,都会尊重自己的想法呢!
被伴侣尊重的感觉真好。
上辈子郑永华虽然口口声声说喜欢她,事实上喜欢的不过是她的外貌而已,其实打心底里还是看不起她,并没有把她当成一个真正有感情、有思想的人来对待的,家里所有的决定都是他自己拿主意,甚至在拿定主意之后都没有想过要告诉她一声。
就像有一次搬家,直到要搬家的前一天晚上,郑永华才通知她把东西收拾一下,第二天就要搬走了,她多追问了几句为什么,郑永华才不耐烦地告诉她,他升职了,组织上给他分了更大更好的房子。
郑永华一直以为谢华香跟着他是过上了好日子,应该很知足的,却不知道她对那个家,从来都没有半分的归属感。
与其要那样一个华美而冰冷的家,谢华香宁愿像现在这样,哪怕每天都要为下一顿吃什么而担忧,但一家人有商有量,共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
沈丽华不解地问:“谢姐姐,我哥要找大壮伯伯一起干活,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啊?”
“啊?我很高兴吗?”谢华香惊愕,“不是,我连沈大壮是谁都不知道呢,我干嘛要高兴啊!”
“还说没有,你刚都笑得傻了!大壮伯伯就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以前干屠夫的那个。”
“屠夫啊?”谢华香想了一下,想起来了,“就是上次你跟我说打婆娘特别凶,把婆娘都打死了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