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3)

有句话叫做,大多数人都是会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人。但这套对于金璃来说好像不太适用。

金璃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第一世的时候,她性格比现在差得多了。

就像是她跟妈妈说过的那样,没有人教过她应该怎么做。那时候她没有死过,也没有系统,宋家亲情观念淡薄,她就是一个不太聪明,随波逐流当着千金小姐的人。

当然了,这个千金代表的是宋家的身价,而不是她的地位。

大哥冷漠、二哥孤傲、三哥乖戾,他们三个谁都看不上谁,宋璃璃就更不会放在眼里了。所以金璃是被保姆带着长大的,哥哥们于她来说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

但对于她来说,他们至少是家人——因为她的千金是由家庭带来的,而她除了家人就什么都没有了。

等后来妈妈爸爸出了意外,她的家人就只剩下越来越厉害的哥哥们。

因为已经过去太久了,金璃都有些忘了最开始的宋璃璃是什么样的。她只记得,她大概是比较自私的,理所当然地认为继承了宋家的哥哥们也会继承她这个妹妹。她大概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也不会因为喜欢上男主,惹是生非到被哥哥们拒之门外,最后跟母父一样意外身亡。

金灵问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性格,但她最开始不是这样的,只是因为她已经得到过教训了。她被系统绑定重生之后,再也没敢走和上辈子一样的路。

就连喜欢的人也一样。

她喜欢的人也就是她所在的那本小说里的男主,顾成玉。毕竟她是女配嘛,就算是戏份很少的炮灰女配,喜欢男主也是理所当然的。

在那本小说里,只要有名有姓的女配都喜欢男主,因此每个人都对女主十分恶毒,就连路过的蚂蚁看见男主都要为了他踩女主两脚。

而金璃喜欢顾成玉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顾成玉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个相貌英俊的翩翩少男。

他跟她性格糟糕的反派哥哥们完全不一样,金璃喜欢他的脸,喜欢他温润如玉的性格,也喜欢他对自己的那一点善意。

但他是男主,他喜欢的人只有女主而已。金璃死了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敢喜欢他了。

她甚至很少去想什么喜不喜欢的,她不想死,她只想好好做任务,抱上哥哥们的大腿,平安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直到她遇到君珩——或者说,她们第一世早就遇到了。只不过重生之后,君珩也变成了她的任务目标。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虽然她们俩从幼儿园就认识了,但金璃一直没想过她们会在一起。

而她们交往的契机也没别人想的那么轰轰烈烈,只是君珩的好感度在交往之前卡在了90,在结婚之前卡在了99而已……

别人说君珩和金璃在一起就像是大灰狼和小兔子。

她觉得没那么夸张,因为君珩对她一点也不凶。

但是大灰狼只是一个形容词而已啊喂!

金璃纠结地看着刚被她推倒的君珩:“你、你怎么这么黑啊?”

她刚刚下意识喊了名字才忽然想起来,君珩现在不会叫君招妹之类的东西吧……最重要的是君珩怎么变成小黑人了!!

君珩原本就在用一双金色的眸子盯着她,听见她的这句话顿时愣住了,呆呆地看着还挡在阮眠眠前面的金璃。

其实要说他黑也不至于。

上辈子君珩就不是白那一挂的,肌肤是小麦色。因为他的父亲是混血,导致君珩的五官很立体深邃,肩宽腰窄,和比模特也不遑多让,是那种野性的美。

这辈子君珩长相还是那个长相,就是深了一个色号,但是因为还是个小孩子看不出什么野性不野性的,虽然五官还是深邃好看的,一双应该凶悍的凤眼此时还看不出以后的凌厉,相反因为被推倒了此时看上去怔怔的,像是有些不能理解听到的话。

在白白嫩嫩的阮眠眠对比下,君珩就像一块好看的巧克力。还是小号的巧克力,配上一双金色的眼角很有异域感。

金璃只是对于自己的竹马深了一个色号产生了些许震惊,要说嫌弃那肯定是没有的,毕竟她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要知道不久之前她还在婚礼上跟他啵嘴呢。

但是好看的巧克力……不对。君珩似乎不是这么认为的。

金璃就看着自己人狠话不多的小竹马,因为她一句“怎么这么黑啊”眼眶一点一点地红了,然后低下了头把自己的手往袖子里缩了缩。

金璃:“!!!”

她都忘了这个世界要好看的是男孩子,她这么说他,不就等于欺负人吗?!

“不是,你别哭啊……”金璃表情僵硬地连忙往他跟前走了几步,想去把君珩扶起来。然而一直没说话的阮眠眠却忽然抱住了她的手臂。

阮眠眠的力气不算大,只是微微扯住了她。然而金璃一回头,就看见阮眠眠的眼睛也红了,配合上他白白嫩嫩的脸蛋,像是一颗可口的小汤圆。

他带着哭腔小声地说:“姐姐,我手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