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绮走下楼,霍封翊跟在他身后,努力回忆着这两天发生了什么,却又都想不起来。
坐在餐椅上,霍封翊感觉大腿肉刺疼,他低头,从兜里翻找出几根银针。
那些银针扎住了他的腿,他扒下细细看了眼,发现是凌绮从前给他施针时用的。
不知道这些针怎么会来到这,正疑惑着,又在兜里摸到一个纸团。
打开,上面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
三岁,曦曦倒背千家诗,元宵灯会上遇见了迷路的我,她说我好看,亲了我。
五岁,曦曦被禁锢家中,不许出门,生生将几屋子的书全都读了,且读一本撕一本。我问为什么撕,她说她全记得。我从窗子里给她递饭,她看都不看一眼,又狂又傲的一个小奶包。
六岁,她当着我的面,将两种不同颜色的溶液混合,烧了房子,但我没从她的眼里看到丝毫害怕,反而有一种好奇和兴奋。
十岁:她学完了高中内容,做过的习题堆满了书房,为了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做题,她都不理我了。
十三岁:我送了她一条狗,她说很喜欢。
十五岁:我发现她房里堆满了被撕过的医学书籍。
十六岁:……
十七岁:……
……
纸团的下半部分被省略号占据,签字笔似乎将那几个点反复点过,几个点又粗又不匀称。
临末尾,又龙飞凤舞写着几个字:
别亏着她,给她打造一整副金针。
那旁边画了个图案,俨然是七条藤蔓缠住一个“seven”字母——凌绮银针上的图案。
这字虽然潦草,但霍封翊不消鉴定便能判断出,这就是自己的字迹。
所以,这是自己写的?
但,他为什么毫无印象,曦曦是谁?
是凌绮吗?
霍封翊百思不得其解,想拿着纸团去找凌绮问个清楚,可余光一瞥,便看见纸团背面还写着几个大字:她是我宴修的!
六个字加一个感叹号,都是红笔加粗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