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哥,而不是去其他城市,是有原因的。
按照常理想,他好不容易得到自由,还瞒着家里人休学,应该去其他城市生活,离芝加哥越远越好。
毕竟,他家就住在芝加哥,虽然说芝加哥很大,但指不定哪天,他爸或他哥下班,或者认识他的人,偶然看到他,跟他家里人一说,他就容易穿帮露馅。
变化永远要比计划快,就好像他刚到回家,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突然看到弗兰克出现在他家里一样,把他吓的三魂七魄飞跑了一半。
但吉米却选择冒险回到芝加哥,他这么做,是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快感和刺激感。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用比较形象,有画面感的语言来形容的话。
就类似隔壁老王来苦主夫妻家里吃饭,表面上大家都在吃饭,但桌子底下,隔壁老王却在跟人妻做这样那样的事情,而苦主却没有发现,甚至还劝老王多吃点,吉米大概这种感觉,所以,吉米的快乐,你们想象不到。
吉米这么做,爽是爽了,但完全没想过以后的事情,比如,他的事情被家里人发现怎么办,或者他偷车的事情被发现,被警察抓个正着怎么办,等等这些事情,吉米恐怕都没想过,或者说是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事,等到时候发生了再说。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