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各有一小撮淡金色毛毛,像团沾了蜂蜜的棉花糖。
白锦毓盯着自己愣了几秒,终于抑制不住本能的召唤,开始疯狂舔毛毛。
一缕,两缕,三啊呸
掉毛毛好烦
他不喜欢自己本体的样子。
那么小,毛茸茸,软乎乎,一点都不霸气,与他原来的凶兽之态相去甚远,甚至还会掉毛,也不知道这样下去会不会英年早秃
现代末法,天地间灵气匮乏,妖族与人类混居,只有人气旺的地方才有助于聚灵化形。就好像以前天界还在的时候,众神仙也是广散福泽来收获人间的信仰和供奉,香火越旺仙力越盛。
希望等他的小娱乐公司火起来后,灵力能足够他维持人形,不再受这掉毛毛的苦
体型变小了,酒精在体内的作用变大,滞后的酒劲儿也上来了。
白锦毓打了个小小的酒嗝,青琉璃色的眼瞳迷离地望着身周漂浮的白色毛毛。
他傻笑“嘿嘿,我好像一颗蒲公英哦。”
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将身后散了一地的衣服鞋子团吧团吧收进芥子空间里。白西装是为了参加酒会,特意让灰秘书回山里找纺织娘定制的,可不便宜,不能弄丢。
白锦毓醉醺醺地想今晚霍氏的酒真不错,醉了也不亏,自打他醒来后还没喝过好酒呢
超市里卖的酒又贵又没灵魂,他想念以前天界的灵酒了。
但要说喝过最好的,还是去龙宫做客时尝过的琼浆玉液,那味道
不等他细细回味,忽然感觉后颈皮一紧。
白锦毓“”
下一秒,他四爪离地,身体悬空而起,并很快落入一个宽大的掌心里。
与此同时,一股馥郁的香味将他包裹。
白锦毓抬起头,对上一双玄黑色深邃的眸子,看清对方的长相后,他有些茫然。
好看的傻子
对了
难怪他觉得傻子身上的香味熟悉呢
龙宫的酒,就是这个味道
作者有话要说锦锦嘿嘿,傻子,香香,吸溜
霍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