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十章 查抄贪官污吏(3 / 3)

些人马怎么来先不说,军费先得备着,张斌也懒得细算了,差不多,按每人五两计算,六万人马一个月就是三十万两,一年就是三百六十万两。

然后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广东这边的道路张斌大致也了解过了跟原来福建那边差不多,都得扩建,修葺,而且他还想将福建和广东之间的陆路修成通衢,也就是将山路拓宽、修平、修直,这样算下来,没有五十万两下不来。

最后就是修建澳门互市的费用了,其实,这个花不了多少钱,用屯卫来修筑的话,就当操练了,管饭就行,也算个五十万两足够了。

这样全部加起来,就是四百六十万两,而这次抄没的白银总共才五百多万两,怎么办呢,难道只给崇祯送去几十万两,这个貌似有点太小家子气了。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拿黄金抵充,以前张斌之所以没要黄金,主要是不知道黄金在海上贸易的兑换体系中这么吃香,而且赚头这么大。

大明,一两黄金才能兑换五六十两白银,随便拉到东瀛、马尼拉甚至是巴达维亚都能兑换到一百两以上,黄金这东西,比白银还好用多了。

所以,他准备扣下两万两黄金,抵充一百万两白银,这样,就能给崇祯上缴一百多万两白银,一万多两黄金了,至于珠宝玉器什么的,全上缴好了,账面上好看,好几个账本呢。

张斌经过一番精打细算之后,便开始写奏折了,他并没有提什么卫所指挥使率兵攻击都司衙门什么的,也没有提匪盗的问题,因为他不想把事情搞太大,也不想崇祯有其他想法。

毕竟,他没来广东之前,广东可是风平浪静,怎么他一来,这又是造反,又是匪盗的,这不是极度不正常,他不想让崇祯认为自己极度不正常,所以,其他什么的,他都没提,就提了一个贪腐,上缴的金银财宝就是物证,把这些官员撸掉足够了,

当然,这么多金银财宝也不能白上缴,他每次上缴金银财宝基本上都跟崇祯要官了,或者直接点说,他是在跟崇祯买官,这次当然也不能例外,不要可就亏了。

他想了想,直接在奏折最后写了一句,请调原吏部稽勋司郎中孙传庭出任广东提刑按察使司提刑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