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初识胡大海(2 / 3)

?”门外的动静,惊动了正在休息的马二爷。马二爷看着浑身是血的兵士,赶忙上前帮着搀扶,热心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谁敢在应天府光天化日的杀人?这朱秃驴怎么治理地方的。”

“先扶他进客房。”朱振引导着众人将毛镶的兄弟带入客房。

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马蹄声止住,呼喊声响起,“朱振小哥儿在家吗?”

朱振循声望去,见大门已经被推开了,一圆滚滚的身穿铁甲的武将马鞭递给了亲卫,翻身下马而入。

“卑职毛镶拜见元帅,还望将军等我救治好兄弟,再治在下私出军营之罪。”毛镶面带惶恐之色,不敢犹豫的直接跪在地上。

“不错,你的事情我听说了,为了救弟兄,全应天的医官都跑遍了,今日某家便做主,宽恕了你的罪责。”那武将拍了拍毛镶的肩膀。

然后那武将看了朱振一眼,语气宽和的说道:“今日之事我也听说了,全都是误会,某家先要替我这属下谢过助阵小哥儿的宽宏大量。

不过俗话说,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朱振小哥儿有本事救治我这属下,还请您无论如何也要施以援手,至于报酬,小哥儿你随便提。”

“呵呵,那日酒宴你我只有一面之缘,你不记得我很正常。某家胡大海这厢有礼了!”

天气算不上热,金陵秦淮河畔的堤柳垂入水中,随着阵阵袭来的风荡起淡淡的波纹。

码头上停靠着不少花船,姑娘们正在休息洗漱,朱振估计着,等到下半晌,这些花船就该点燃他们七彩斑斓的花灯,装饰城秦淮河最别致的风景了。

夫子庙的人不算多,不过偶尔也有几个年轻的书生进入,祈求天下早日太平,君主能够科举取士,文治大兴。

囡囡一只手拉着朱振的细腻的手掌,另外一只手拎着替着草鞋,一路蹦蹦哒哒的,仿佛欢快的山野的小精灵。

朱振给她新买了双葱白段子凤头鞋,小家伙在大山里多穿草鞋,白嫩的脚经常被磨破,让人不由的心疼。

这种精致的鞋子还是第一次穿,小妮子格外的兴奋,一会儿脚尖点地,一会儿脚跟踩在堤岸的石板上,非常的开心。

有的时候脚踩偏了,朱振拎着她的胳膊在秦淮河边儿上打个圈,惹来小家伙一阵惊呼。

看着小家伙可爱的模样,朱振驻足,仿佛明白了自己留在应天的意义。

发现小家伙忽然安静了,低头看向小家伙,小家伙嘴巴微张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张开嘴,不时的用古灵精怪的大眼睛偷瞄朱振。

“怎么了?”

“哥哥,为什么把银子给坏人。你看你给囡囡买了双新鞋子,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小家伙撅着嘴,给朱振打抱不平道。

“哥哥不喜欢新鞋子。走回家。”

“哪里有不喜欢新鞋子的。”小囡囡不解的抬头看着朱振。

忽然朱振止住了脚步,小囡囡顺着朱振的视线望去,顿时大呼道:“血,哥哥,哥哥,血。”

只见大门口处不知道何时跪着两个汉子,其中一个汉子浑身是血,身上用布片随便缠着。

而另外一个瘦削的汉子则不停的朝着大门口磕头。

“别磕了,老爷子耳背,根本听不见的。”朱振摇头道。

“滚远点儿,别烦爷爷,我不磕头,朱小官人岂能知道我的真诚。”说完,那汉子又猛地磕了十几个头,连带着额头都磕出了血迹。

“囡囡,这人不识好歹,我们走。”

朱振拉着囡囡的手朝着推开大门,朝着院子走去。

这个时候,那汉子才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的身份,赶忙抱住了朱振的大腿。

“你就是朱小官人,求求你,救救我兄弟吧。我跑遍了整个应天府都没有人能救他,我听我兄弟说,您能救他,求求您救他一命吧。”

朱振低头,这瘦削的汉子从眼睛往下有一道狰狞的疤痕,黄豆般大小的泪珠正在不停的往下流。

朱振在军中并不是没见过汉子流泪。

相反,在经常经历战火硝烟的特种队伍中,生离死别是常态,起先自己也是哭的。

只是哭着哭着,心就硬了。

他懂得了替死去的兄弟负重前行的道理。

“你走吧。我没有道理救他。”朱振摇摇头。

“就是,丑怪物,你刚才还骂我哥哥,我哥哥凭什么救他!”小囡囡看着旁边的受伤的那人,便想起今日那恐惧的一幕,当下小脸难看至极。

朱振心底善良不假,但是不代表朱振可以无偿帮助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

那汉子窘迫的跪在地上,忽然意识到什么。

猛地给朱振磕了一个头,额头磕在青石板上鲜血横流。

“朱小官人,你初来应天,手头肯定缺一个熟悉应天的跑腿儿的仆人,若是今日你能救我兄弟,我这条命以后便是您的了。”

那旁边儿依靠在门框上的兵士用颤巍巍的声音说道:“毛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