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大多因多言而败,何乐为看电视剧最讨厌絮絮叨叨,但在尉迟敬德这样的面前,他不得不多说,因为他打不过。
事实证明,他的言语起到了效果,一句“将军是否想过退却”,似乎点燃了尉迟敬德昔日的热血。
“何乐为,我会记住你的,你说得对,我从未想过退却半步”
尉迟敬德话音刚落,猛然举起左手,握紧了拳头。
何乐为一看,心中暗叫不好,这必定是“摔杯为号”之类的暗号。
果然,几乎在他握拳的同时,一道光线照在何乐为身上,头顶传来哗啦啦的声音,屋顶破裂,瓦片纷纷落下,一个人破开屋顶,如同夜枭般俯冲下来
在瞬息之间,何乐为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反应,尉迟宝玠惊恐地尖叫,和何乐为一同被扑倒在地。
何乐为腰部一扭,把尉迟宝玠当作缓冲,但当他睁开眼睛时,下坠的人已经近在咫尺。
眼前之人约四十岁上下,脸色黝黑,留着一圈络腮胡,即使戴着幞头,也能看出他是个秃子。
他的眼神毫无情感色彩,像真人大小的木偶,有一种行尸走肉般的冷漠无情。
何乐为还在观察之际,那人已抓住蹀躞,提起何乐为,像扔沙包一样把他丢到尉迟敬德的脚边。
这是实力上的绝对压制,何乐为从这个人身上感受到的杀气,如同面对席君买一般
“二叔”
尉迟宝玠尽管被何乐为压在身下,疼得呲牙咧嘴,但见到此人似乎有了无穷的底气。
那人就这么站着,腰间的束带突然断裂,鲜血喷涌而出。他看了看伤口,又看了看何乐为手中染血的红月短刀,似乎有些惊讶。
但他似乎毫不在意,只扯下半截衣袖堵住伤口,摘下幞头,露出一颗大光头,用幞头布包扎伤口。
尉迟敬德一脚踩在何乐为的手腕上,何乐为痛得咬牙,却不肯放开那把短刀。
“想不到,杨续的眼光倒不错,虽然未曾上过战场,在年轻一辈中也算个人物。”
听到尉迟敬德的“称赞”,何乐为反而有些内疚,毕竟他对这位二叔并不了解。
“抱歉,只是出于本能的举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拔刀”
这是实话,尉迟敬德似乎也相信了“不必自责,求生本能如此,阿墨不会怪你的。”
“他叫阿墨”
“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因为他是我从死人堆里救出来的,随我南征北战,杀人不眨眼,军中都叫他阿魔,我觉得魔字不好听,就给他赐名尉迟墨,算是跟我一个姓氏。”
何乐为能感受到尉迟敬德的真实感情,他是个真正爱护士兵的人。他无意间瞥了一眼尉迟墨的伤口,眼中满是疼惜。
“起初,他只是背着个竹篓,跟在我后面,割下敌人的首级,背回去帮我领赏。后来,杀人越来越多,首级装不下了,他就割下耳朵扔进竹篓。”
“我是尉迟融,打铁的,也是铁打的,唯独对他,比对我儿子还要亲。从回朝那时起,我就对他说,无论鞍前马后,还是解甲归田,只要有我,就不会少了你的。”
如果这话出自他人之口,必定显得矫情,让人尴尬得恨不得挖出个三室一厅来,但尉迟敬德这样倾诉,何乐为心中只有感动。
然而感动归感动,难道因为爱兵如子,就能包庇不成器的儿子吗
并非如此理解。
那么,将军可否先挪步再言
尉迟敬德并未起身,而是屈膝蹲下,从何乐为手中夺过斩刀,轻轻抚摸刀刃,指尖很快染上了鲜血。
的确是一柄好刀。
我随你们前往雍州府,对于如何处置我儿,我都接受,但是
原本以为尉迟敬德已有所领悟的何乐为突然紧张起来。
但是,事情要分开看,你砍掉了我儿的手指,又刺伤了阿墨,我也不多事,只需割你一只耳朵作为回应。所以,还要去雍州府吗
何乐为大笑出声,轻拍尉迟敬德的脚,待他抬起脚,何乐为撕裂了自己的衣物。
经过数次生死,何乐为身上的伤痕十分醒目,难以想象这个年仅十六七岁,在长安城中最安宁环境中长大的少年,竟有这般触目惊心的伤痕。
你觉得我会害怕吗 何乐为并非不怕疼痛不怕死亡,他也会恐惧,但如果连齐婉言都保护不了,他还算什么男子汉
事已至此,已无退路,尉迟敬德点头应道好,我欣赏你的勇气,对你最大的尊重,就是让阿墨下手干脆些。
他将手中的红月斩刀递过去,尉迟墨无声地走近,握住刀柄,仿佛握着一把普通的剔骨刀,而何乐为在他眼中不过是砧板上半熟的牛肉。
何乐为多言几句,只是为了转移尉迟敬德的注意力,此刻他已将蹀躞带中藏着的剧毒药包紧握在手中。
够了,别再吓唬这孩子了,你不是只想听我一句话吗
齐遂良终究忍不住,他明白,尉迟敬德的威胁并非针对何乐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