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抱个棉花娃娃似的。
但听到冯氏怀孕了,慕朝歌还真的不敢乱动,怕她弄摔了。
冯氏见怀里的孩子乖起来,就对着陆行州得意说到“瞧瞧,还得我厉害些,朝歌是不是更喜欢舅母”
慕朝歌本来就嘴甜,而且确实被冯氏抱着自在一点,她就点点头,“舅母好,舅母香香的,朝歌喜欢。”
冯氏就被哄的眉开眼笑,只觉得这小丫头真讨喜。
陆行州看着她们俩说着小话,一看就极其亲近的模样,真是母老虎遇到小崽子也会变得温柔起来。
冯氏性子直爽,更是会舞刀弄枪,抱个小孩子还是轻而易举,一大一小没多大功夫就熟悉了起来。
主要慕朝歌爱听她说在外走南闯北的故事,冯氏说她是戏班出身,后来戏班子散了,她就机缘巧合开始经商走货。
最开始甚至是女扮男装,最后跟陆行州不打不相识。
慕朝歌跟听故事似的,连连称奇,这舅母实在不一般这原文里面怎么没写过呢或许也有一笔带过,但她没什么印象,反正她对这位舅母很有好感
冯氏也喜欢这小丫头,路上时陆行州就交代过这,说这小外甥女鬼精一样,最会哄人,还会演戏。
让她别被骗了。
孩子虽然有几分小聪明,但是胆子是真的大,不管的话以后容易栽跟头。
因此该管就得管起来,学习上面更是要抓紧,靠着这几分小聪明是无法立足的,都得慢慢学。
可冯氏就喜欢聪明的孩子,她倒不觉得她哪里不好,甚至觉得丈夫操心过头,这孩子一看就是个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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