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亲人都嫌弃,被抛弃,活得还不如狗。”
“沈弃”清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疼惜,“你这里,受伤的时候好痛吧。”
之前沈弃穿的都是有衣领的衬衫,又或者外面还穿着有领的西装,遮挡住了他脖子的伤痕。
现在沈弃身上穿的是之前在超市,她陪他一起买的恤衫,没有衣领,后颈的疤痕只要站在他身后,便能看到。
沈弃收敛眼底的晦暗,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知道她出事消息的那段时间里,他日夜想要挣脱脖子上的狗项圈。
皮肉一次次被磨烂,磨出血。
支撑着他的是想要见她。
发疯地想见她。
雨势逐渐变小,绵绵的细雨像是一层薄纱。
“沈弃,我这样碰它,还会疼吗”她的指尖轻轻地,摸着那条凹凸不平,长长的疤痕。
厘梨看不见,沈弃的眼底浓黑,眼尾隐隐透着红。
他背着厘梨,脚下的每一步走得更加小心,更加稳。
像是背着失而复得的宝贝,小心翼翼到极致。
慢慢走远,他低低的声音在雨中响起,“现在,不疼了。”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