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外,有时候在不经意间刷到了相关视频就会点进去看一会,日积月累下来,多少也能了解一些。
所以赶来支援的巡警们见到这样的包扎,下意识就判断周某人是医生了。
“来人搭把手”
“乖乖,好多血快、快送医”
“大夫她这个咋样”
满手都是血的周长风一边拿手帕擦血一边回道“那里应该是肠子,没伤到脏器,清创缝合就行了。”
在此期间,几名嫌犯被愤慨的市民们狠揍了一通,拳打脚踢,下的都是死手。
持刀的那个矮壮男子被人们从城墙上扔了下去,聚宝门这一带的城墙高达四丈,上半身先着地几乎当场毙命。
对此司空见惯的巡警们并不在乎几个人贩子的遭遇,至少在这种情况下,法不责众这个成语是适用的。
自古以来,中华法系对于这种“略卖人口”的行径判处得都非常重,汉朝最为严厉,隋唐次之。
比如汉朝九章律盗律就有「略卖人若人略卖人而与贾,与同罪。已略未卖皆磔」的明文律法。
磔刑是典型的上古遗留刑罚,先割肉离骨、再断肢体、最后割断咽喉。不过,自隋唐之后,许多大大小小的刑罚就被淘汰了,剩余五刑固定为人们耳熟能详的笞、杖、徒、流、死,其中“死”又分为斩、绞、剐。
不过即使是在宋元之后,对于人贩子的判决也动辄就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徒三年等等。
而且如果发现虐待,则往往会直接升格为绞刑。鉴于实际情况中大部分拐卖团伙都不可能好吃好喝的伺候,所以通常难逃一死。
“你们这搭配就有问题,这种重点地方不应该单人行动的。”
“今日人手吃紧,不够啊。”
获悉周某人真实身份以后的巡警们很难为情,连连拱手致谢,但却被他吐槽了聚宝门城楼的警力安排情况。
简单来说,江宁县警平时够用,一年下来也就只有上元节这种盛大节日也会有些紧张。
所以,舍不得扩大规模。或者说,谘政院不乐意给拨款,觉着这是浪费钱。
毕竟地方巡检司可不会反对多下发拨款,多招几个人省时省力,鸡贼点的话还能偷偷吃空饷。
一名副警司叹道“这等人专挑人流密集之时下手,屡屡得逞,上元节一直以来都常发生拐卖案,去年今天江宁县一晚上就有四十多例。”
“这么多”周长风闻言就皱眉道“最后破了多少”
“呃只能说不高。”
“说不出口不会连十例都没有吧。”
副警司无奈地回道“长官,这不比命案,杀人犯行为举止反常,很容易甄别。这等人,不乏仪表堂堂、衣冠楚楚之辈,看上去半点都不像是略卖孩童的贼子。”
稍后,几个奄奄一息的嫌犯被铐住了双手,然后被巡警们用绳子串着手铐,拖拉着离开了。
对于周长风与夏筱诗而言,虽然这次倒是没被请去附近的巡检司,可好端端的上元节依旧被此搅乱了。
因为被周某人顺手拔了簪子,后者披头散发,于是只得去城墙下的小吃摊那儿拿了双筷子,临时顶替一下。
二人兴致全无,又转悠了几圈便回家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本该祥和的上元节却成了宵小之辈的好日子,很难想象本该悠然的一晚却要面对血肉分离的悲伤。
这一天也是大江南北各州府衙门的刑厅、刑房、巡检司官吏们最为提心吊胆的如果比往年少,那还好;但如果不减反增,那完了,政绩八成要打水漂了。
就京城来说,与去年大差不差,这次上元节应天府一共收到了92起孩童丢失报案,江宁县44起、上元县31起、上方县17起。
于是乎,应天府刑厅的厅正戴斌士就崩溃了。
自他走马上任以来,纵然使尽千方百计,上元节这一天猖獗的拐卖孩童情况还是没有改观。
这下好了,仕途的路被封死了。
一个人竭尽全力却毫无收获,绝望之情可想而知。
不惑之年本该是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最辉煌的年纪,结果冷冰冰的现况仿佛泼了一盆冰水,浇凉了他的心。
按照大明朝廷的规矩,这种政绩不佳的官员倒不至于滚蛋走人,毕竟也没失职犯错。但是之后就极难升官了,大概率就是一直在原位置熬啊熬,或者平级调动,就这样一直等到快到告老还乡的年纪,再给个“友情迁”,升迁一级。
至于想方设法走关系,这个可行性微乎其微,上官们有余力为啥不优先提拔履历光明的其他人除非此人实在优秀,有核心竞争力。
对于一个官迷,这样的打击恐怕不亚于杀父之仇。
借酒浇愁时,回想过往的历程,戴斌士禁不住掉眼泪了,堂堂正四品的应天府刑厅厅正在家里哭的稀里哗啦。
他一度觉得是自己不够聪明,竟然斗不过区区宵小,但妻子宽慰他一路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很厉害了,虽不妄称旷世奇